2025年4月21日-2025年4月27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情况(新吴区)
发布时间:2025-04-28 09:11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大 特大】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全文) |
发文时间 |
1 |
无锡市前程纸包装有限公司纸包装及附属配件产品、木板印刷产品搬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锡数环许〔2025〕7061号 |
2025.4.22 |
2 |
无锡威可楷发斯宁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2250万个树脂纽扣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锡数环许〔2025〕7062号 |
2025.4.23 |
3 |
斯诺威唐(无锡)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年产10万件汽车横梁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锡数环许〔2025〕7063号 |
2025.4.24 |
4 |
无锡友联热电股份有限公司1#2#炉农业、林业生物质废物掺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锡数环许〔2025〕7064号 |
2025.4.24 |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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