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3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情况(宜兴市)
发布时间:2025-10-31 16:53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大 特大】
| 2025年10月3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情况(宜兴市) | |||
|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全文) | 发文时间 |
| 1 | 关于无锡海发光电科技有限公司PE保护膜生产线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锡数环许〔2025〕2101号.docx | 2025.10.31 |
| 2 | 关于无锡市康华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塑料制品生产、铝制品加工车间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锡数环许〔2025〕2102号.docx | 2025.10.31 |
| 3 | 关于江苏嘉顿汽车配件有限公司汽车零部件加工、滚针、轴承、电动工具配件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锡数环许〔2025〕2103号.docx | 2025.10.31 |
| 4 | 关于宜兴市中鑫世纪电子有限公司年产9000万只电子元器件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锡数环许〔2025〕2104号.docx | 2025.10.31 |
|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10-87983129 电子邮箱:YXHBJXKK@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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