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6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情况(市本级)
发布时间:2026-07-07 10:07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大 特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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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
文号(全文) |
发文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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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关于江苏迈量板业有限公司彩涂板生产线技改扩能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2026年7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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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关于江苏气研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压缩机、干燥机、储气罐、热能回收设备的制造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2026年7月6日 |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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