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6日市数据局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情况(滨湖区)
发布时间:2026-07-06 14:39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大 特大】
2026年7月6日市数据局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情况(滨湖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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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反馈意见的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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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顺道(和风路-震泽路)工程 |
万顺道(和风路-震泽路) |
无锡湖湾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
无锡市博雅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无锡市滨湖区雪浪街道,拟新建万顺道(和风路-震泽路),规划为城市次干路,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桥涵、管线、照明、绿化、交通设施、监控、消防、海绵城市等工程。 |
1.加强施工期环境监督管理,做到文明施工、规范施工。施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标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送至太湖新城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GB/T 18920-2020)要求后回用于洒水防尘等,不外排。 2.合理设置物料堆场,渣土场及施工场地,采取定时洒水、现场设置围挡、洒水抑尘、保持施工地面清洁、临时堆场防尘布遮盖、车辆密闭运输等污染防治措施,尽量减少施工过程中的扬尘、粉尘等大气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期扬尘排放执行江苏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32/4437-2022)表1标准;其他污染物排放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 3.施工期应做好减震降噪措施,并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施工设备。施工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表1标准限值,夜间10点至凌晨6点不得从事高噪声机械作业,夜间施工须报相关管理部门另行审批。 4.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和环保管理要求,落实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单位清运;泥浆水沉淀沉渣、开挖弃方运送至合法合规的弃土场,建筑垃圾按照要求运至建筑垃圾处置场处理;隔油池产生的废油泥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5.施工中要尽量减少地表植被的破坏,避免雨季施工,防止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应及时补充减少的植被数量。禁止将施工废水、固体废物等随意排入水体,尽可能减少对水生生态环境的干扰和破坏。 6.按《报告表》要求认真落实噪声控制方案,采取铺设低噪声路面等降噪措施,加强运营期交通管理,确保营运期沿线敏感点声环境功能区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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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81178959 wxkaifake@163.com |
公开时间:2026年7月6日~2026年7月1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