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29日-2026年7月3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情况(新吴区)
发布时间:2026-07-06 10:57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大 特大】
|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全文) |
发文时间 |
|
1 |
SK海力士半导体(中国)有限公司大宗气站低压二氧化碳供应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锡数环许〔2026〕7120号 |
2026.6.30 |
|
2 |
无锡惠富科技有限公司年产金属零部件500万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锡数环许〔2026〕7121号 |
2026.7.1 |
|
3 |
琥珀桥高新材料技术(江苏)有限公司稳定同位素-高丰度氘水提纯研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锡数环许〔2026〕7122号 |
2026.7.1 |
|
4 |
阿斯利康制药有限公司阿斯利康无锡小分子药物新工厂项目(新型化合物药物生产)(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锡数环许〔2026〕7123号 |
2026.7.3 |
|
5 |
江苏鲜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江苏鲜沛年产12万吨高端饮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锡数环许〔2026〕7124号 |
2026.7.3 |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10-85211757
电子邮箱:xinwuhuanbao@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