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23日市数据局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情况(新吴区)
发布时间:2026-06-23 09:17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大 特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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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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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宗气站低压二氧化碳供应扩建项目 |
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综合保税区K7地块 |
SK海力士半导体(中国)有限公司 |
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 |
SK海力士半导体(中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公司位于江苏省无锡高新区综合保税区K7地块,本次在现有厂区配套新建一座二氧化碳供气站,配合公司含氨废气综合治理。本项目不新增用地,利用原有厂区内空地,新建储罐基础4个,气化器基础4个,占地面积400平方米。 |
1、废气:本项目无废气产生及排放。进一步优化项目“以新带老”工程废气处理方案,严格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确保各类工艺废气的收集治理措施、处理效率及排气筒高度等均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氨气、非甲烷总烃、氯化氢执行《半导体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47-2020)表3、表4相关标准,臭气浓度、硫化氢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表2相关标准,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相关标准。项目“以新带老”工程新增排气筒6根。2、废水:本项目无废水产生及排放。项目“以新带老”工程新增生活污水间接排放口1个,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标准后,通过生活污水排放口接入新城水处理厂集中处理。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及4类排放标准。4、固废: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固体废物零排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相关要求,危险废物贮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江苏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的相关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
0510-85211757,xinwuhuanbao@163.com |
公开时间:2026年6月23日~2026年6月2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