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7日市数据局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情况(滨湖区)
发布时间:2026-04-07 09:23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大 特大】
2026年4月7日市数据局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情况(滨湖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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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反馈意见的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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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幸福水库南侧岸线整治工程 |
无锡市滨湖区雪浪街道 |
无锡润泽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无锡市锡滨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本项目主要内容为拆除并重建幸福水库南侧护岸,新建幸福水库南侧大坝临水侧亲水步道,新建幸福水库至尧歌里引水管道,清理尧歌里现有引水沟渠。 |
1.加强施工期环境监督管理,做到文明施工、规范施工。施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标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送至无锡太湖水务有限公司太湖新城污水处理厂;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冲洗、车辆轮胎清洗、洒水抑尘等,不排放。 2.施工现场设置围挡,物料运输应有遮盖,合理安排施工方式、施工时间,选择合理的运输路线,并采取洒水抑尘、封闭施工、保持施工场地路面清洁等措施,尽量减少施工过程中的扬尘等大气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确保扬尘排放达到江苏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32/4437-2022)表1标准。 3.施工期落实减震降噪措施,并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使用低噪声的施工设备。施工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规定的限值,本项目夜间不施工。 4.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和环保管理要求,落实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废弃土石方尽量回填,不能回填的弃土(含表层土)运至合法合规的弃土场地;建筑垃圾外运至合规场所;隔油池废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单位清运。 5.施工中尽量减少地表植被的破坏,避免雨季施工,防止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及时覆土并恢复地表植被。禁止将施工废水、固体废物等随意排入水体,尽可能减少对水生生态环境的干扰和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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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81178959 wxkaifake@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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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漆塘村泄洪沟改建工程 |
无锡市滨湖区雪浪街道漆塘村 |
无锡山水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无锡市锡滨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本项目主要内容包括泄洪沟修复工程、泵站工程、水土保持绿化工程。 |
1.施工期加强环境监督管理,做到文明施工、规范施工。施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无锡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太湖新城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冲洗、车辆轮胎清洗、洒水抑尘等,不排放。 2.施工现场设置围挡,物料运输实施遮盖,合理安排施工方式、施工时间,选择合理的运输路线,并采取洒水抑尘、封闭施工、保持施工场地路面清洁等措施,尽量减少施工过程中的扬尘等大气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扬尘(颗粒物)排放执行江苏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32/4437-2022)表1标准,其他污染物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 3.施工期落实减震降噪措施,并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使用低噪声的施工设备。施工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规定的限值,本项目夜间不施工。 4.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和环保管理要求,落实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废弃土石方尽量回填,不能回填的弃渣运至合法合规的弃土场地;建筑垃圾外运至合规场所;施工期间产生的泥浆集中收集,及时由封闭罐车抽运至市政部门合法合规的地点处置;隔油池废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单位清运。 5.选用耐旱、耐湿、速生、根系密集的乡土物种,在土方工程完成后立即栽种,予以必要的养护;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场地,恢复土层,对临时占地、裸地进行平整绿化,恢复原貌;禁止施工废水、固体废物等随意排入水体,尽可能减少对水生生态环境的干扰和破坏;做好截留措施,防止弃土等遇雨水冲刷进入地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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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6年4月7日~2026年4月1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