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24日市数据局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情况(核与辐射)
发布时间:2026-02-24 15:11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大 特大】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望江立交西接线工程(通江大道-惠山大道)-输电线路迁改工程 |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惠山区交界处 |
无锡市城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
江苏正泓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望江立交西接线工程(通江大道-惠山大道)-输电线路迁改工程,输电线路建设长度约2.678km,其中架空部分线路长约0.842km,为新建同塔双回架空段长约0.432km,恢复同塔双回架空段(220kV斗塘线#40~T1塔(新建)、T5(新建)#44)路径长约0.41km;地下电缆部分长约1.836km,分别为110kV塘泥线单回电缆路径长度约1.316km和110kV塘侬线单回电缆路径长度约0.52km。 (1)220kV斗塘线#/40-#44迁移工程架空部分 新建线路自斗塘线#40向南走线至新建T1(利用原导线恢复架设段),向西南架跨越线过G312国道至新建T2右转(新建段),向西架线至T3-新建T5(新建段),T5左转向南走线至#44(利用原导线恢复架设段);拆除220kV斗塘线#41-#43共3基杆塔及导地线,拆除双回架空线路长度约0.913km。 (2)110kV塘侬线迁移工程电缆部分 本期迁改工程为新建单回110kV电缆线路,起于现状110kV塘侬线7#电缆终端钢管杆(同杆110kV塘泥线7#)引下单回110kV电缆至XDL03,利用待建312国道南侧现状管沟、过路 排管向南至XDL05,利用待建312国道北侧新建DL01-DL05,最终至312国道北侧改造电缆接头井XDL06与原电缆对接;拆除单回110kV塘侬线7#-8#架空线路,拆除路径长度为0.107km,拆除110kV塘侬线7#双回110kV电缆终端钢管杆1基、110kV塘侬线8#单回110kV电缆终端钢管杆1基,拆除单回110kV塘侬线电缆线路路径长度为0.17km。 (3)110kV塘泥线迁移工程电缆部分 110kV塘泥线总体走向为东南-西北;起于110kV塘泥7#,止于110kV塘泥8#,电缆单回设计、单回敷设。电缆路单根长度为313m;起于110kV塘泥8#T接平台,止于改扩建DL21电缆井与原电缆对接,电缆单回设计、单回敷设,单根长度为1003m;拆除110kV塘泥07#-08#单回架空导地线0.189km,拆除110kV塘泥07#-08#两根ADSS光缆0.189km,拆除110塘泥08#-DL21电缆井单回1000mm²电缆路径长0.9km。 |
施工期: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加强对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环保教育,提高其生态环保意识; (2)严格控制施工临时用地范围,尽量利用现有道路运输设备、材料等; (3)开挖作业时采取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分层回填的方式,做好表土剥离、分类存放; (4)合理安排施工工期,避开雨季土建施工; (5)选择合理区域堆放土石方,对临时堆放区域加盖苫布; (6)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对施工临时用地进行回填土壤或绿化处理,恢复临时占用土地原有使用功能;拆除塔基处(拆除杆塔基础下1.0m),移除废旧杆塔和导线,回填土壤,恢复土地原貌。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主要采取如下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尽量减少施工期扬尘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1)施工场地设置围挡,对作业处裸露地面覆盖防尘网,定期洒水,遇到四级或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停止土方作业; (2)优先选用商品混凝土,加强材料转运与使用的管理,合理装卸,规范操作,在易起尘的材料堆场,采取密闭存储或采用防尘布苫盖,以防止扬尘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 (3)运输车辆按照规划路线和时间进行物料、渣土等的运输,采取遮盖、密闭措施,减少其沿途遗洒,不超载,经过村庄等敏感目标时控制车速。 (4)施工结束后,按“工完料尽场地清”的原则及时进行空地硬化,减少地面裸露面积。 (5)提升工地管理标准。工地必须做到“围挡达标、道路硬化达标、冲洗平台达标、清扫保洁达标、裸土覆盖达标、工程机械达标、油品达标、渣土运输车辆达标”。 3.水污染防治措施 线路施工人员居住在施工点附近的民房内或单位宿舍内,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经当地已有的化粪池等处理设施进行处理;线路施工产生的少量泥浆水经临时沉淀池去除悬浮物后回用不外排。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设置围挡,控制设备噪声源强; (2)优化施工机械布置、加强施工管理,文明施工,错开高噪声设备使用时间,不在夜间施工; (3)合理安排噪声设备施工时段,确保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限值要求。 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加强对施工期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的管理,施工期间施工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委托地方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建筑垃圾委托相关的单位运送至指定受纳场地;拆除的杆塔及相应导线作为废旧物资回收利用。 运营期: 1.电磁环境 架空线路建设时线路保持足够的导线对地高度(不低于25.16m)、优化导线相间距离以及导线布置方式,部分线路采用电缆敷设,利用屏蔽作用以降低输电线路对周围电磁环境的影响,确保线路周围及环境敏感目标处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满足相应的限值要求。 2.声环境 架空线路建设时通过选用加工工艺水平高、表面光滑的导线减少电晕放电,并采取保持足够的导线对地高度等措施,以降低可听噪声。 3.生态环境 运行期做好加强巡查和检查,强化设备检修维护人员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教育,并严格管理,避免对项目周边的自然植被和生态系统的破坏。 |
一、严格按照经环评及审批的方案组织项目建设,做到批建相符。 二、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环评报告及批复提出的各项清洁生产、污染防治设施和措施。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自公示日起不少于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0510-81825560,0510-81825522
通讯地址:无锡市观山路市民中心12号楼,无锡市数据局,邮编21413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