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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27日市数据局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情况(新吴区)

发布时间:2026-01-27 09:22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特大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1

江苏容导半导体电子材料高纯储运装备及其配套系统项目

无锡市新吴区鸿山街道鸿昌路西侧、实益达北侧地块

江苏容导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无锡柯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容导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容导)成立于2022年12月19日,现位于无锡市新吴区硕放街道长江东路208号,专业为半导体CVD等设备所用前驱体材料,提供包装容器及其他电子行业高纯化学品包装容器、输送系统、前驱体中小型工业开发及整线定制服务。半导体、化学物半导体、光伏、平板显示行业中需要使用大量的高纯化学品材料和相关设备搭配使用,所提及的高纯度化学材料,其纯度通常达到六个九(6N)以上,对其储存容器的纯度亦提出了严格的标准。而容导研发生产的产品能够满足上述高纯化学品材料储运的需求。现有厂区具有年生产高纯化学品容器1万只、配件类5万套、高纯管配件2万套以及设备线50套及其实验研发的能力。现因公司发展需求及其他相关因素,建设单位计划整体迁建至无锡遨欣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位于无锡市新吴区鸿山街道鸿昌路西侧、实益达北侧新建厂房(租赁建筑面积为40000平方米)。同时,企业计划对现行产品方案和生产工艺进行调整。迁建后全厂预计形成年产高纯化学品储运容器5万套,配件类3万套,高纯管配件2万套、设备线50套及试验研发的能力。

本项目建成后各项污染物均可得到有效处置,可达标排放,对环境的影响较小。(1)废气 本项目机械抛光废气经有效收集,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尾气通过24米高排气筒FQ01排放;电化学抛光、钝化废气经有效收集,采用1号二级碱液喷淋塔处理后,尾气通过24米高排气筒FQ02排放;实验研发废气经有效收集,采用1号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尾气通过24米高排气筒FQ03排放;危废暂存废气经有效收集后,采用2号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尾气通过15米高排气筒FQ04排放;废水处理设施废气经有效收集,采用2号二级碱液喷淋塔处理后,尾气通过24米高排气筒FQ05排放;锯料和精加工废气经有效收集,采用油雾净化器处理后,尾气通过24米高FQ06排气筒排放;下料废气经有效收集,采用激光废气净化器处理后,尾气通过24米高排气筒FQ06排放。焊接烟尘经有效收集,采用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车间无组织排放。本项目共设排气筒6根,均为新增。本项目产生的颗粒物、硫酸雾、硝酸雾(以氮氧化物计)、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和表3相关标准,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相关标准。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相关标准。(2)废水 排水系统实施雨污分流;钝化后清洗、电化学抛光后清洗废水和碱液喷淋塔定期排水经厂内自建2号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企业内部标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得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与纯水制备废水、气密性检废水、压力测试废水、成品冲洗废水一并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标准后,通过DW001接入梅村水处理厂;脱脂清洗废水和水洗废水经厂内自建1号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标准后,通过DW002接入梅村水处理厂处理。本项目只允许设置两个污水排放口。(3)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由废品回收公司回收处理;危险固废委托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卫生填埋。采取上述治理措施后,本项目各类固废均不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4)噪声 本项目的噪声设备经合理布局,采取合理的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贡献值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0510-85211757,xinwuhuanbao@163.com

2

赛诺世年产600吨可折叠塑料软方桶制造项目

无锡市新吴区硕放街道飞凤路5号B2

赛诺世精密材料(无锡)有限公司

无锡柯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租赁无锡奥迈特实业有限公司位于东久智造园B2栋厂房进行生产,建筑面积5959.57平方米。项目总投资预计12394.60万元,其中进口设备投入6948.5万元,国产设备投入216.1万元,配套工程投入2255.3万元,铺底流动资金2974.7万元。项目引进2台挤出成型机等进口设备,购买多台粉碎机、组装机、检测器等国产设备。项目工艺为:PE树脂挤出、成型脱模、切割部件装配检测折叠、堆叠打包包装成品。项目建成后,年产可折叠塑料软方桶600吨。

本项目建成后各项污染物均可得到有效处置,可达标排放,对环境的影响较小。(1)废气:本项目挤出成型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收集效率为90%)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处理效率90%)后通过15m高排气筒FQ-1排放。FQ-01有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标准,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9中标准,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2)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硕放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标准。(3)固废: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由废品回收公司回收处理;危险固废委托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卫生填埋。采取上述治理措施后,本项目各类固废均不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4)噪声:本项目的噪声设备经合理布局,采取合理的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贡献值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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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年产0.98万吨改性塑料智能制造项目

无锡市新吴区新东安路50号

格林循环(无锡)塑料科技有限公司

无锡新视野环保有限公司

格林循环(无锡)塑料科技有限公司总投资4000万元,租赁格林美(无锡)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位于无锡市新吴区新东安路50号的厂房11031.85平方米,购置打包机、高混机、喂料机、75型平行双螺杆挤出生产线、50型平行双螺杆挤出试验线、切粒机等设备,建设年产0.98万吨改性塑料智能制造项目。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0.98万吨改性塑料粒子的生产能力。

1)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进入硕放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接管废水中pH、COD、SS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要求,氨氮、总氮、总磷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A级标准:pH6-9、COD500mg/L、SS400mg/L、氨氮45mg/L、总氮70mg/L、总磷8mg/L。(2)废气:本项目投料废气经投料间密闭抽风收集(收集效率为95%)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效率90%)后通过52m排气筒FQ01排放;挤出成型废气经集气罩收集(收集效率为90%),催化燃烧废气经设备密闭收集(收集效率为100%),以上废气经喷淋塔+静电除油+干式过滤+RCO(活性炭吸附)处理(挤出成型废气处理效率90%,催化燃烧废气处理效率80%)后通过52m排气筒FQ00排放。本项目排放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苯乙烯、丙烯腈、乙苯、甲苯、1,3丁二烯、乙醛的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2024年修改单(生态环境部,公告2024年第17号)表5标准要求;氮氧化物的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2024年修改单(生态环境部,公告2024年第17号)表6标准要求;臭气浓度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标准要求。(3)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挤出机、切粒机、冷却塔、空压机、废气设施风机等设备工作时产生的噪声,采用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降噪,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项目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4)固废: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固体废物零排放。项目营运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容器等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实施转移前必须向环保行政管理部门申报转移手续。厂内危险废物的收集和贮存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江苏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的有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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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年产油泵配件1500万件搬迁项目

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硕放街道振发三路5号

无锡伟强智造科技有限公司

无锡市科泓环境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无锡伟强智造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无锡市伟强油泵配件有限公司)由自然人周勇投资建立,成立于2001年11月15日,原位于无锡市硕放工业园五期振发五路,主要从事汽车配件制造。一期项目《江苏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申报(登记)表》(油泵配件、冲压件、机械加工、五金电器)于2004年7月12日通过无锡市环保局审批,并于2007年1月11日通过无锡市新区硕放经济贸易服务中心环保科验收,生产能力为年产油泵配件100万件。现因发展需要,建设单位拟投资8500万元,搬迁至无锡市新吴区振发三路5号,利用自有厂房一楼和二楼。新增压力机、研磨机、离心干燥机等设备,建设油泵配件生产线,进行油泵配件的生产,项目建成后产品及规模为:年产油泵配件1500万件。

1)水污染物: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中表4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中A等级标准,接入硕放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生产废水经厂内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生产,回用水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中表1中的标准。(2)固废: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固体废物零排放。一般固废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危险废物应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排放标准。

0510-85211757,xinwuhuanbao@163.com

公开时间:2026年1月27~2026年2月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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