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19日-2026年1月23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情况(新吴区)
发布时间:2026-01-26 09:15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大 特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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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全文) |
发文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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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久保田发动机(无锡)有限公司年产10万台高效柴油发动机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锡数环许〔2026〕7009号 |
2026.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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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无锡诺思飞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10万片隔音垫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锡数环许〔2026〕7010号 |
2026.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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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无锡爱辰宠物诊疗有限公司宠物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锡数环许〔2026〕7011号 |
2026.1.22 |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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