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30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情况(梁溪区)
发布时间:2025-04-30 10:09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大 特大】
2025年4月30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情况(梁溪区)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全文) |
发文时间 |
1 |
关于无锡市梁溪区惠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梁溪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用房及设施设备升级改造工程(无锡市梁溪区惠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改建项目)环评报告表》的批复 |
2025-4-30 |
|
2 |
关于无锡市梁溪区防汛设施管理站《双河(原大通船厂段)护岸加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2025-4-30 |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10-82856685
电子邮箱:benefic@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