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17日市数据局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情况(宜兴市)
发布时间:2025-04-17 17:05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大 特大】
2025年4月17日市数据局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情况(宜兴市)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1 | 工模具加工服务项目 | 宜兴市官林镇 | 无锡优赛林纳米科技有限公司 | 江苏禄源生态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宜兴市官林镇工业集中区启迪路20号,项目总投资800万元,主要原辅料、生产设施及设备必须与环评报告表表2-2、2-4一致,超声波清洗工序需使用水基清洗剂(禁止使用含氮磷成分清洗剂)建成后形成年产7万件工模具的生产能力 | 1、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进行厂区排水管网建设。该项目实施过程中清洗废水、纯水制备废水经低温蒸发器处理后的冷凝水循环使用不外排,严格做到无生产废水排放。营运期生活污水应符合接管标准后纳管至宜兴市建邦官林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 2、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应按照《报告表》要求,对生产过程产生的各类废气要落实有效的收集治理措施,确保处理设施的吸附效率、排气筒高度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对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无组织排放源要加强管理。该项目废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中标准;厂区内无组织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中特别排放限值。 3、生产设施要采取有效降噪措施,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昼间标准。 4、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和相关管理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包括但不限于低温蒸发残液、废矿物油、废乳化液、含油金属废屑、废含油抹布手套、油雾废过滤棉及各类废包装桶等应单独收集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5、严格落实《报告表》中设置的防护距离要求,在上述防护距离内不得设置环境敏感目标。 |
0510-87983129,YXHBJXKK@163.com |
2 | 塑料制品生产线项目 | 宜兴市高塍镇 | 宜兴市中发塑胶容器有限公司 | 无锡市韵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宜兴市高塍镇工业集中区红旗路9号,项目总投资3016万元。原料采用成品塑料粒子。主要原辅料、生产设施及设备必须与环评报告表表2-2、2-5一致,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1万只塑料容器的生产能力 | 1、按照“雨污分流”进行厂区排水管网建设。该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做到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应符合接管标准后纳管至宜兴市城市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 2、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应按照《报告表》要求,对生产过程产生的各类废气要落实有效的收集治理措施,确保处理设施的吸附效率、排气筒高度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该项目废气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表9及2024修改单标准;天然气窑炉废气排放执行江苏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表1中标准;厂区内无组织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中特别排放限值。 3、生产设施要采取有效降噪措施,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昼间标准。该项目夜间不生产。 4、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和相关管理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危险废物包括但不限于废矿物油、废油包装桶、废含油抹布手套以及环保治理设施产生的废活性炭等应单独收集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5、严格落实《报告表》中设置的防护距离要求,在上述防护距离内不得设置环境敏感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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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5年4月17日~2025年4月2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