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无锡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主体(首批)确定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4-15 09:10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大 特大】
为加快推进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工作,根据《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实施规范(试行)》《江苏省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暂行办法》《无锡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办法(试行)》等要求,我市开展了公共数据授权运营主体(首批)公开征集工作,经相关专家综合评审,拟定无锡数据集团有限公司为无锡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主体(首批)单位,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15日至4月21日。
如有意见建议,请在公示期间通过信函、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市数据局反映,并提供具体理由、依据以及联系方式等,以便核查。
通信地址:无锡市观山路市民中心10号楼204会议室
邮政编码:214131
联系电话:0510-81824969
电子邮箱:wxbigdata_sd@163.com。
无锡市数据局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