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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4日市数据局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情况(梁溪区)

发布时间:2026-08-04 14:43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特大

表的情况(梁溪区)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反馈意见的

联系方式

1

海博锐材料科技制造服务中心

无锡市梁溪区天安智谷(无锡)工业互联产业基地3#101/102/801

海博锐材料科技(无锡)有限公司

江苏腾嘉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因发展需要,企业拟投资400万元,租赁济高天安智谷(无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空置厂房,进行“海博锐材料科技制造服务中心”项目建设,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拉丝模具200万个、金刚石研磨材料5万升的生产能力,同时提供旋转切刀和制罐模具的修磨服务。

1、废气:本项目擦拭废气车间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限值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2、废水: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纯水制备浓水(不含氮磷)、反冲洗废水(不含氮磷)一起接管芦村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排入江南运河。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气动隔膜泵、磨床、自动镶配单元、空压机等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室内声源。经基座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后,噪声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委托资源回收公司回收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0510-82856685

benefic@qq.com

 

公开时间:2026年84~2026年81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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