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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3日市数据局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情况(核与辐射)

发布时间:2026-08-03 15:16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特大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1

江阴市 X波段天气雷达基础设施建设项

江阴市秦望山顶

江阴市气象局

南京师大环境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项 目拟建设 1座用于架设全固态 X波段双偏振天气雷达设备的钢结构雷达塔,底面直径约 6 ,高度 15 以上,天线 口径 4.5m,天线罩直径 7,2m, 风能力 15 以上 ( 线基座高 189m( ),相对塔基高17,5m)

施工期保护措施:

在施工期严格按照施工设计,做好排水、边坡等工程保护措施,施工结束后对施工便道 占地进行植被恢复,恢复原有功能。

营运期保护措施:

1)电磁环境保护措施

距离控制,雷达天线中心半径 14m 围内禁止建设屋顶高于雷达天线水平扫描平面下方 0,5m 建筑物。

2)声环境保护措施

基座减振、机房隔声。

3)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加强对运行巡检人员的环保教育,提高其生态环保意识,不从事江阴市低 山生态公益林内所禁止的开发活动,不在森林 内砍伐林木,不得破坏周围的景观和地形地貌,不在景物或景区设施上刻划、涂抹

一、严格按照经环评及审批的方案组织项目建设,做到批建相符。

二、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环评报告及批复提出的各项清洁生产、污染防治设施和措施。

495117235@qq.com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示期:自公示日起不少于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0510-81825560,0510-81825522

通讯地址:无锡市观山路市民中心12号楼,无锡市数据局,邮编21413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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