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3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情况(锡山区)
发布时间:2026-07-31 11:08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大 特大】
2026年7月3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情况(锡山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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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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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关于无锡市波海光学仪器电子有限公司新增年产60万片光学透镜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2026-7-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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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关于无锡市伟邦环保材料有限公司塑料母粒、塑料色母粒、塑料配件、塑料管材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2026-7-31 |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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