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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3日市数据局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情况(核与辐射)

发布时间:2026-06-03 09:43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特大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1

110kV前丁842线3#-5#迁改工程等7项迁改工程

无锡市惠山区玉祁街道、前洲街道、洛社镇

华能中铁二十四局集团上海电务电化有限公司

无锡新视野环保有限公司

本项目共包含7个子工程,各子工程建设内容如下:

1110kV前丁842线3#-5#迁改工程

根据施工图设计,迁改后线路路径总长约为0.916km,其中新建110kV双回设计单回架设线路路径长约0.42km,新建110kV双回设计单回敷设电缆线路0.06km,利用现有电缆通道敷设110kV单回电缆线路约0.27km,恢复架设110kV双回设计单回架空线路约0.166km。新建杆塔3基。

拆除110kV双回设计单回架设线路约0.60km,拆除杆塔3基。

2110kV前浒844/前雅843线7#-10#迁改工程

根据施工图设计,迁改后线路路径总长约为0.554km,其中新建110kV双回电缆线路约0.177km,新建110kV双回架空线路0.267km,恢复架设110kV双回架空线路约0.11km。新建杆塔3基。

拆除110kV双回架空线路约0.506km,拆除杆塔3基。

3110kV兴玉7R1线邓支线6#-8#迁改工程

根据施工图设计,迁改后线路路径总长约为0.35km,其中新建110kV双回设计单回敷设电缆线路约0.12km,恢复架设110kV单回架空线路约0.23km。新建杆塔2基。

拆除110kV单回架空线路约0.145km,拆除杆塔1基。

4110kV前热841/前电840线33#-34#迁改工程

根据施工图设计,迁改后线路路径总长约为0.694km,其中新建110kV双回架空线路0.216km,新建110kV双回电缆线路约0.291km,恢复架设110kV双回架空线路约0.187km。新建杆塔2基。

拆除110kV双回架空线路0.423km,拆除杆塔2基。

5110kV前浒844线31#-32#迁改工程

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意见,迁改后线路路径总长约为0.47km,其中新建110kV双回设计单回敷设电缆线路约0.27km,恢复架设110kV单回架空线路约0.20km。新建杆塔2基。

拆除110kV单回架空线路0.30km,拆除杆塔1基。

6220kV惠前2X37/2X38线33#40#迁改工程

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意见,迁改后线路路径总长约为3.3km,其中新建220kV双回架空线路2.0km,与220kV暨前2X29线65#-71#/利前4519线115#-126#迁改工程同通道四回敷设电缆线路1.3km。新建杆塔7基。

拆除220kV双回架空线路2.0km,拆除杆塔8基。

7220kV暨前2X29线65#-71#/利前4519线115#-126#迁改工程

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意见,迁改后线路路径总长约为2.966km,其中新建220kV双回架空线路1.5km,与220kV惠前2X37/2X38线33#40#迁改工程同通道四回敷设电缆线路1.3km,恢复架设220kV双回架空线路0.166km。新建杆塔6基。

拆除220kV双回架空线路2.4km,拆除杆塔12基。

 

1)施工期

生态环境

本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为土地占用、植被破坏及水土流失。本项目拟采取的一般生态环境保护设施、措施如下:加强对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环保教育,提高其生态环保意识;严格控制施工临时用地范围,尽量利用现有道路运输设备、材料等;本项目新建塔基、电缆终端平台时需要开挖,电缆线路采用排管、电缆沟井及电缆隧道进行敷设,排管、电缆沟井及电缆隧道施工过程中均要开挖,开挖作业时采取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分层回填的方式,做好表土剥离、分类存放;

合理安排施工工期,避开雨天土建施工;选择合理区域堆放土石方,对临时堆放区域加盖苫布;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对施工临时用地进行回填土壤或绿化处理,恢复临时占用土地原有使用功能。本项目需拆除现有部分导线和铁塔,铁塔拆除时需开挖至塔基下方1m。产生的土石方临时堆存于场地一角,塔基拆除后,开挖的土石方应及时回填,原塔基拆除后应及时进行固化或者绿化处理。

噪声

本项目施工期机械运行将产生噪声,施工单位采取如下措施:采用低噪声水平的施工机械设备或带隔声、消声的设备,控制设备噪声源强。设置围挡,削弱噪声传播。优化施工机械布置,做好施工组织设计,合理安排噪声设备施工时段;加强施工管理,文明施工,错开高噪声设备使用时间,不在夜间施工。加强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

施工扬尘

施工扬尘主要来自土建施工、杆塔拆除的开挖作业、建筑装修材料的运输装卸、施工现场内车辆行驶时产生的扬尘等。施工期严格落实《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要求,主要采取如下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尽量减少施工期扬尘对大气环境的影响:施工必须在划定的施工区域中进行,施工场地设置围挡,对作业处裸露地面覆盖防尘网,定期洒水,遇到四级或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停止土方作业。不在施工现场设置混凝土拌和场,不在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用罐装车将商品混凝土运至施工点进行浇筑,文明施工。加强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控。加强材料转运与使用的管理,合理装卸,规范操作。在易起尘的材料堆场,采取密闭存储或采用防尘布苫盖,以防止扬尘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运输车辆按照规划路线和时间进行物料、渣土等的运输,采取遮盖、密闭措施,减少其沿途漏撒,不超载,经过居民点等敏感目标时控制车速。施工结束后,按“工完料尽场地清”的原则及时进行空地硬化或绿化,减少地面裸露面积。塔基拆除施工单位应当配备防尘抑尘设备,对拆除过程中产生的扬尘污染控制负责。塔基拆除时应当设置围挡,采取持续加压喷淋等措施,抑制扬尘产生。重点区域建筑施工工地要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百”,确保扬尘排放符合江苏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32/4437-2022)排放标准要求。

施工废水

本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作业产生的少量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施工现场设置临时沉淀池、隔油池,临时沉淀池、隔油池远离附近河流,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隔油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沉渣定期清理。线路施工人员租用施工点附近民房或单位宿舍居住,产生的生活污水纳入当地的污水处理系统处理,不会对周围水环境造成显著影响。

施工固体废物

加强对施工期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的管理,施工期间施工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委托地方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建筑垃圾(如拆除塔基产生的废弃混凝土等)由江苏苏电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无锡广盈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相关单位运送至指定受纳场地;塔基开挖产生的弃土弃渣就地铺平;拆除的废旧线路、铁塔和附属设施等作为废旧物资亦由无锡广盈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委托资质单位回收利用。

2)运行期

噪声

本项目架空线路建设时通过选用加工工艺水平高、表面光滑的导线减少电晕放电,并采取保持足够的导线对地高度等措施,以降低可听噪声。

电磁环境

架空线路保持足够高的对地高度,优化导线相间距离以及导线布置方式,部分线路采用电缆敷设,利用屏蔽减少了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线路周围设置警示标志。

生态环境

本项目通过竣工环保验收后资产将移交给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无锡供电分公司,运营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的责任将一并提交。移交前运营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的责任主体为建设单位,移交后,运营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的责任主体为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无锡供电分公司。运行期做好环境保护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加强巡查和检查,强化设备检修维护人员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教育,并严格管理,避免对项目周边的自然植被和生态系统的破坏。

严格按照环评报告和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采取相应的辐射防护措施。

495117235@qq.com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示期:自公示日起不少于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0510-81825560,0510-81825522

通讯地址:无锡市观山路市民中心12号楼,无锡市数据局,邮编21413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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