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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30日市数据局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情况(核与辐射)

发布时间:2026-04-30 16:09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特大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1

加速器辐照项目

江苏省宜兴市官林镇工业集中区C区启迪路16

无锡玖开线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无锡市希悦林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拟新建2座加速器机房并拟购2台辐照加速器,其中1号加速器机房配备1台型号为DDLH2.5/40-1600型,2号加速器机房配备1台型号为DDLH2.0/50-1600型。公司拟为本项目配备8名辐射工作人员,实行2班制,每班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2座加速器机房预计每天出束不超过16小时,年工作时间为50周,公司拟开展辐照加工的2台加速器年出束时间均不超过4000h

主要环境影响:

(一)电子加速器在运行时产生的高能电子束,其贯穿能力远弱于X射线,在X射线得到充分屏蔽的条件下,电子束亦能得到足够的屏蔽。因此在加速器开机辐照期间,X射线辐射为项目主要的污染因素。

(二)本项目加速器在运行过程中空气在强电离辐射的作用下,会产生一定的臭氧和氮氧化物。

辐射安全装置和保护措施:

(一)严格执行辐射防护和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辐射工作人员和公众的年受照有效剂量低于《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中相应的剂量限值要求。

(二)定期检查辐射工作场所工作状态指示灯、电离辐射警告标志等安全设施,确保其能正常工作。

(三)建立健全辐射安全与防护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

(四)对辐射工作人员进行岗位技能和辐射安全与防护知识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建立个人剂量档案和职业健康档案,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

(五)配备环境辐射剂量巡测仪,定期对项目周围辐射水平进行检测,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

一、严格按照经环评及审批的方案组织项目建设,做到批建相符

二、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环评报告及批复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设施和措施。

495117235@qq.com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示期:自公示日起不少于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0510-81825560,0510-81825522

通讯地址:无锡市观山路市民中心12号楼,无锡市数据局,邮编21413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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