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20日市数据局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情况(惠山区)
发布时间:2026-04-20 13:45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大 特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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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反馈意见的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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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动汽车变速器分总成生产线扩建项目 |
无锡惠山经济开发区玉祁配套区玉恒路1号 |
无锡市恒翼通机械有限公司 |
苏州科瑞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无锡市恒翼通机械有限公司总投资7384.6万元,在无锡惠山经济开发区玉祁配套区玉恒路1号利用自有厂房19937.6平方米,实施年产混动汽车变速器分总成80万套扩建项目,扩建后全厂项目规模:年产汽车零部件140万套(含30万套自动变速器零部件)、涡轮螺杆300万套、减速机10万套、混动汽车变速器分总成80万套。 |
1、建设项目应当采用能耗物耗小、污染物产生量少的清洁生产工艺,合理利用自然资源,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2、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完善厂区污水管网和雨水管网。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超声波清洗废水、水处理反冲洗废水和原项目超声波清洗废水经处理后回用,回用水参照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表1相关限值要求。生活污水经预处理符合接管标准后接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本项目探伤不涉及辐射。清洗使用的水基清洗剂在施工状态下VOCs含量达到《清洗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GB38508-2020)表1相关限值要求。淬火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排放废气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相关标准要求,排气筒高度≥15米。 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生产过程中废气无组织排放,厂界无组织排放的废气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要求;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要求。 4、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采取有效的减振、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厂界外3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 采取切实有效的防振措施,确保振动达到《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GB10070-88)中工业集中区标准要求。本项目夜间不生产。 5、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应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并按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处理相关手续。厂内危险废物的收集和贮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苏环办〔2024〕16号)等有关文件规定要求。 6、按要求规范设置排污口和标志。按规范要求制订并落实环境监测计划,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 7、建设单位应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等要求,有针对性地建立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编制环境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设雨水切断阀。 8、本项目厂界外100米范围为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防护距离,目前在此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目标,今后在此范围内有关单位不得建设新的环境敏感项目。 |
0510-83592560 hpstk@sina.com |
公开时间:2026年4月20日~2026年4月2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