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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17日市数据局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情况(惠山区)

发布时间:2026-03-17 15:23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特大

2026317日市数据局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情况(惠山区)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反馈意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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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无锡市太平洋化肥有限公司普货码头扩建吊机项目

无锡惠山经济开发区玉祁配套区郑村北路8号

无锡市太平洋化肥有限公司

江苏正泓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无锡市太平洋化肥有限公司总投资100万元,在无锡惠山经济开发区玉祁配套区郑村北路8号,在现有码头普货泊位实施扩建吊机项目,扩建后岸线、泊位、码头装卸量不变,仍为年吞吐98%浓硫酸1万吨、袋装化肥35万吨。

1、建设项目应当采用能耗物耗小、污染物产生量少的清洁生产工艺,合理利用自然资源,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2、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完善厂区污水管网和雨水管网。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船舶含油污水、船舶生活污水委托资质单位拖运、处置,初期雨水回用于复合肥生产,零排放。不新增生活污水。

3、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施工期大气污染物执行江苏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32/4437-2022)表1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相关标准要求。运营期袋装化肥类杂货的包装袋采用防水防尘袋,大气污染物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相关标准要求。

4、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措施,施工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标准要求。

运营期加强设备维护,减少船舶噪声,采取有效的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厂界外4类(沿河测)、3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

5、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

6、按要求规范设置排污口和标志。按规范要求制订并落实环境监测计划,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

7、建设单位应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等要求,有针对性地建立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编制环境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8、本项目码头作业区边界外100米范围为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防护距离,目前在此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目标,今后在此范围内有关单位不得建设新的环境敏感项目。

0510-83592560   hpstk@sina.com

公开时间:2026317~202632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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