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无锡市数据局(无锡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网站
  1. 本站支持IPV6
  2. 繁体
当前位置:首页 / 公告公示 /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公示专栏 / 非辐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公示 / 拟批准公示

2025年11月14日市数据局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情况(新吴区)

发布时间:2025-11-14 09:09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特大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1

耐腐蚀耐磨金属铸件、精密铸件、3D打印件扩建项目

无锡市新吴区硕放工业园六期D9号地块

无锡市耀振铜铝材有限公司

无锡柯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无锡市耀振铜铝材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9月,位于无锡市新吴区硕放工业园六期D9号地块,主要从事高压母线及耐腐蚀耐磨金属铸件生产制造,具有年产高压母线250吨、耐腐蚀耐磨金属铸件400吨(石英砂铸造)的能力。由于企业不断发展壮大及市场需求变化,企业拟投资8000万元利用无锡市新吴区硕放工业园六期D9号地块现有闲置厂房6500平方米,并购置感应电炉、浇铸机、3D打印机等设备,建设耐腐蚀耐磨金属铸件、精密铸件、3D打印件扩建项目,设计生产能力为:年产耐腐蚀耐磨金属铸件500吨(树脂自硬砂铸造)、精密铸件1250吨(失蜡铸造)、3D打印件220万件。同时,取消高压母线生产制造。扩建后,全厂具有年产耐腐蚀耐磨金属铸件900吨、精密铸件1250吨、3D打印件220万件的能力。

本项目建成后各项污染物均可得到有效处置,可达标排放,对环境的影响较小。(1)废气   本项目割浇冒口、脱壳、抛丸、焊接、打磨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有效收集,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尾气通过15米高排气筒FQ1排放;造型、造型烘干/制芯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含甲醛、酚类)、氨气、臭气浓度和浇注(石英砂铸造)、熔化(石英砂铸造)、落砂、砂处理及旧砂再生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均经有效收集,采用脉冲滤筒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尾气通过15米高排气筒FQ2排放;熔化(树脂自硬砂及失蜡铸造)、沾浆滚砂、焙烧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和制蜡膜、蜡膜组树、脱蜡、焙烧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有效收集,采用脉冲滤筒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尾气通过15米高排气筒FQ3排放;浇注(树脂自硬砂铸造)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含甲醛、酚类)、氨气、臭气浓度,浇注(失蜡铸造)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机加工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和3D打印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含甲醛、酚类),均经有效收集,采用脉冲滤筒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尾气通过15米高排气筒FQ4排放。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中的标准;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执行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中的标准;非甲烷总烃、甲醛、酚类排放执行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及表3中标准;氨气、臭气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标准及表2中15米高排气筒对应排放标准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执行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中的标准;厂区内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 A.1 特别排放限值。(2)废水  本项目无含氮磷生产废水产生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同冷却排水接管梅村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接管废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与《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A级标准。(3)固废   本项目一般工业固废由废品回收公司回收处理;危险固废委托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采取上述治理措施后,本项目各类固废均不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4)噪声   本项目的噪声设备经合理布局,采取合理的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贡献值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0510-85211757,xinwuhuanbao@163.com

2

年产汽车零部件3047万件、微型注塑等2000万件

 无锡市新吴区旺庄街道漓江路5号

无锡宏睿电器科技有限公司

南京博环环保有限公司

本项目性质为新建,投资3000万元租赁厂房建设年产汽车零部件3047万件、微型注塑等2000万件项目以及控制器研发50件/年。该项目于2025年6月备案,项目代码2401-320214-89-05-754607。

本项目租赁厂房,施工期主要为设备安装调试,施工期较短,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建设项目废气主要为 点胶、关注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FQ01排放,注塑、热铆、塑封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FQ02排放,印刷、润版及清洗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FQ03排放。排水系统实施雨污分流,雨水经雨水管网收集后就近排入水体;项目仅有生活污水排放,接管至无锡新城水处理厂。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排放标准,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均得到了有效的处理及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0510-85211757,xinwuhuanbao@163.com

公开时间:2025年11月14~2025年11月2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智能问答

智能问答

无锡普法

无锡普法

返回顶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