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10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情况(经开区)
发布时间:2025-11-10 13:04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大 特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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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全文) |
发文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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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年产100套汽车零部件生产建设项目 |
2025-1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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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年产10万㎡玻璃幕墙、6万㎡金属门窗制造项目 | 关于年产10万㎡玻璃幕墙、6万㎡金属门窗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盖章版.PDF | 2025-11-10 |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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