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29日市数据局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情况(新吴区)
发布时间:2025-08-29 11:23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大 特大】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1 |
皆可博(苏州)车辆控制系统有限公司搬迁项目 |
无锡市新吴区旺庄街道新锡路28号及29号 |
皆可博(苏州)车辆控制系统有限公司 |
南京博环环保有限公司 |
本项目为皆可博(苏州)车辆控制系统有限公司搬迁项目,投资12800万元,租用无锡康明斯涡轮增压技术有限公司位于无锡市新吴区新锡路28号及29号闲置车间(总租用面积为4800平方米),购置进口磨床、激光焊接机、加工中心、清洗机、打标机、电阻焊、液氮冷装机、烘箱、以及压机、车床、装配、测试机等生产设备,建设皆可博(苏州)车辆控制系统有限公司搬迁项目。 |
1、废气:本项目废气经污染治理措施处理后,有组织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标准。厂界无组织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和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标准。建设项目各废气污染物达标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项目实施雨污分流;生活污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A等级标准及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后接管至无锡市新城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尾水排入江南运河。 3、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加工中心等设备等,单台设备噪声级为70-85dB(A),考虑厂房隔声、基座减振、距离衰减后,经预测,各厂界噪声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和4类标准 。4、固废:本项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环卫清运,废金属外售处置,废金属屑收集后外售处置,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固体废物均能得到有效的利用和处置。 |
0510-85211757,xinwuhuanbao@163.com |
公开时间:2025年8月29日~2025年9月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