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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27日市数据局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情况(市本级)

发布时间:2025-08-27 16:30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特大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中环快速312国道段配套工程(二期、三期)

江无锡市惠山区、锡山区

无锡市城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南京源恒环境研究所有限公司

①二期工程凤翔路节点于凤翔路东侧的312国道高架新建一对上下匝道,其中北侧下匝道长度约292.6m,高架拼宽长度201m;南侧上匝道,长度约277.7m,高架拼宽长度255m。高架拼宽标准宽度均为4.0m,匝道标准断面宽度均为8.5m,匝道设计速度均为40km/h。同步对匝道处地面辅道(凤宾路-凤翔路)进行改造,长度约0.74km。②三期工程锡宁路广桐路连接线节点道路改造长度677m,起点与裕旺路平面交叉,沿原锡宁路跨越严埭港,终点与锡港路(老锡沙路)平面交叉,采用两侧拓宽方案,跨严埭港桥拆除重建。桥梁断面宽41m=2.5m人行道+3.5m非机动车道+2m侧分带+11.5m机动车道+2m中央分隔带+11.5m机动车道+2m侧分带+3.5m非机动车道+2.5m人行道。道路标准断面宽度41m,设计速度为50km/h

建设内容: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及其他配套附属设施工程等。

1、废气:采取施工围挡、遮盖、洒水等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扬尘和沥青铺浇作业对周边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加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等的维护和保养,减少尾气污染物的影响。施工期废气污染物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3标准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32/4437-2022);运营期废气污染物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3标准。

2、废水:施工期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表1“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标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接管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A级标准。运营期路面径流雨水经雨水管网排入附近河流。

3、噪声:施工期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设置施工围档等措施,施工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运营期须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低噪声路面、声屏障等降噪措施,降噪效果不得低于“报告表”中的设定值,确保沿线环境保护目标的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相应的4a类、2类标准或不劣于模拟通车状况下的现状值。

4、固体废物

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和安全处置措施,防止产生二次污染。施工期建筑垃圾和工程弃土运至指定的场地进行处理,隔油池浮油定期清理作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运营期路面清扫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5、生态环境

加强沿线生态环境保护,施工作业严格控制在道路占地红线内,施工期加强表土保护,加强桥梁涉水施工保护,施工结束后对裸露的土地恢复植被。

6、主要风险防范措施

加强道路危险品运输的管理和监控,确保各类风险防范措施有效落实。

7、做好道路沿线用地规划控制,在“报告表”预测的噪声超标范围内,不宜规划建设居民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建筑。

8、根据环境管理要求制定合理的监测计划,对沿线环境空气、地表水和声环境开展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及时完善防治措施。

 

公开时间:2025827~202592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0-81825560Email495117235@qq.com

通讯地址:无锡市新金匮路1号市民中心12号楼一楼政务服务大厅G区工程建设窗口,无锡市数据局,邮编:214131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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