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26日市数据局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情况(核与辐射)
发布时间:2025-08-26 16:03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大 特大】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新建1台实时成像检测装置项目 |
宜兴市周铁镇湖滨北路288号6栋 |
无锡郢钺科技有限公司 |
江苏睿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的叶轮质量检测需求,无锡郢钺科技有限公司拟在公司厂房南部一层普车区检测室开展无损检测,拟购置1台UNF320型X射线实时成像检测装置(最大管电压320kV,最大管电流22.5mA,最大功率1800W),该项目主要用于检测公司生产的叶轮,材质均为铝合金。公司拟为本项目配备2名辐射工作人员,其中1人兼任辐射防护负责人。本项目X射线实时成像检测装置预计每周曝光时间最大约为10h,年工作50周,年曝光时间最大约为500h(以上时间包含训机)。 |
主要环境影响: (一)X射线实时成像检测装置在开机并处于出束状态时(曝光状态)才会发出X射线,对装置外辐射工作人员和周围公众产生一定外照射,因此X射线实时成像检测装置在开机曝光期间,X射线是项目主要污染物。 (二)X射线实时成像检测装置在工作状态时,会使周围空气电离产生少量臭氧和氮氧化物,臭氧在空气中短时间内可自动分解为氧气,其产生臭氧和氮氧化物的影响较小。 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执行辐射防护和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辐射工作人员和公众的年受照有效剂量低于《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中相应的剂量限值要求。 (二)定期检查辐射工作场所工作状态指示灯、电离辐射警告标志等安全设施,确保其能正常工作。 (三)建立健全辐射安全与防护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 (四)对辐射工作人员进行岗位技能和辐射安全与防护知识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建立个人剂量档案和职业健康档案,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 (五)配备环境辐射剂量巡测仪,定期对项目周围辐射水平进行检测,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 |
(一)严格执行辐射防护和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辐射工作人员和公众的年受照有效剂量低于《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中相应的剂量限值要求。 (二)定期检查辐射工作场所工作状态指示灯、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安全联锁装置等安全设施,确保正常工作。 (三)建立健全辐射安全与防护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建立辐射安全防护与环保管理机构或指定一名本科以上学历的技术人员专职负责辐射安全管理工作。 (四)对辐射工作人员进行岗位技能和辐射安全与防护知识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建立个人剂量档案和职业健康档案,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辐射工作人员工作时须随身携带辐射报警仪和个人剂量计。 (五)配备环境辐射剂量巡测仪和个人剂量报警仪,定期对项目周围辐射水平进行检测,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每年请有资质的单位对项目周围辐射水平监测1~2次,结果报当地生态环境局。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自公示日起不少于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0510-81825560;0510-81825522
通讯地址:无锡市观山路市民中心12号楼,无锡市数据局,邮编21413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