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22日市数据局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情况(惠山区)
发布时间:2025-08-22 10:00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大 特大】
2025年8月22日市数据局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情况(惠山区)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反馈意见的 联系方式 |
1 |
高品质米制品深加工改扩建项目 |
无锡惠山经济开发区堰桥配套区堰盛路1号 |
无锡金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无锡英普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无锡金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总投资8000万元,在无锡惠山经济开发区堰桥配套区堰盛路1号,新增租赁无锡市堰桥纺织机械配件厂的空置厂房4697.94平方米(改扩建后租赁总面积8211.39平方米),实施高品质米制品深加工改扩建项目,改建现有水洗法大米蛋白粉生产线,新增6条CO2法大米蛋白质粉生产线。本项目建成后全厂年产高品质大米蛋白粉15400吨,其中高品质大米蛋白质粉14500吨、高品质大米蛋白肽粉900吨。 |
1、建设项目应当采用能耗物耗小、污染物产生量少的清洁生产工艺,合理利用自然资源,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2、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完善厂区污水管网和雨水管网。本项目实验器具清洗废液委托资质单位处置、零排放;浓缩、过膜工序反冲洗等产生的生产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接管标准后,与经预处理符合接管标准的生活污水、食堂含油污水,分别接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本项目加热使用无锡惠联热电有限公司的蒸汽。气流干燥、喷雾干燥及制粒工序全密闭,样品检测在通风橱内进行。投料、气流干燥、成品粉碎、喷雾干燥、制粒、待测样品前处理、样品检测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排放废气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表2、表3标准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排气筒高度≥15米。 废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经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排放废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表2标准要求,排气筒高度≥15米。 食堂使用电能。食堂油烟经处理后达标排放,排放废气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相关标准要求,排气筒高度满足相关标准要求。 4、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采取有效的减振、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厂界外3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 5、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应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并按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处理相关手续。厂内危险废物的收集和贮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苏环办〔2024〕16号)等有关文件规定要求。 6、按要求规范设置排污口和标志。按规范要求制订并落实环境监测计划,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 7、建设单位应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等要求,有针对性地建立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编制环境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设雨水切断阀。 8、本项目厂界外100米范围为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防护距离,目前在此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目标,今后在此范围内有关单位不得建设新的环境敏感项目。 |
0510-83592560 hpstk@sina.com |
2 |
车用电子元器件扩能项目 |
无锡惠山经济开发区风电园锦惠路15-3号 |
美乐科斯电子制造(无锡)有限公司 |
苏州科瑞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美乐科斯电子制造(无锡)有限公司总投资5800万元,在无锡惠山经济开发区锦惠路15-3号,租赁舟洋船舶科技(无锡)有限公司闲置厂房6412.4平方米,建设车用电子元器件扩能项目,扩建后全厂产能为年产车用电子元器件1464万件(含加速传感器600万件、汽车控制单元400万件、电子驱动泵200万件、汽车传感器264万件)、家电动力插件40万件、工业用控制单元14万件、照明插件100万件。 |
1、建设项目应当采用能耗物耗小、污染物产生量少的清洁生产工艺,合理利用自然资源,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2、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完善厂区污水管网和雨水管网。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器具冲洗废液、盐雾实验废液委托资质单位处置、零排放。纯水制备浓水、反冲洗废水和经预处理后符合接管标准的生活污水,一同接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本项目波峰焊、灌封胶装采用电加热。清洗剂、灌封胶、涂覆液在施工状态下VOCs含量分别达到《清洗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GB38508-2020)表2、《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GB 33372-2020)表3、《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GB/T 38597-2020)表3相关限值要求。SMT装配、涂覆、波峰焊、选择涂层、灌封胶装、样品检测、模具清洗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排放标准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表2、表3相关标准要求,排气筒高度≥15米。 4、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采取有效的减振、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厂界外3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 5、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应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并按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处理相关手续。厂内危险废物的收集和贮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苏环办〔2024〕16号)等有关文件规定要求。 6、按要求规范设置排污口和标志。按规范要求制订并落实环境监测计划,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 7、建设单位应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等要求,有针对性地建立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编制环境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设雨水切断阀。 8、本项目厂界外100米范围为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防护距离,目前在此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目标,今后在此范围内有关单位不得建设新的环境敏感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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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圣发包装材料迁建升级项目 |
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金惠路595号 |
无锡市圣发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
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无锡市圣发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总投资260万元,从无锡市惠山区金长路搬迁至无锡市惠山区长安街道金惠路595号,租赁无锡苏惠照明电器有限公司的空置厂房1750平方米,建设年产塑料袋300吨(40×95mm~800×1000mm)、珍珠棉70吨、气泡袋50吨项目。 |
1、建设项目应当采用能耗物耗小、污染物产生量少的清洁生产工艺,合理利用自然资源,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2、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完善厂区污水管网和雨水管网。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预处理符合接管标准后,接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塑料袋印刷过程委外,烘干、吹膜、制袋和粘合均使用电加热。本项目使用的本体型胶粘剂在施工状态下VOCs含量满足《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GB33372-2020)表3相关限值要求。烘干、吹膜、制袋和粘合过程产生的废气和臭气浓度经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排放废气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表9,《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以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表2相关标准要求,排气筒高度≥15米。 4、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采取有效的减振、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厂界外3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本项目夜间不生产。 5、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应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并按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处理相关手续。厂内危险废物的收集和贮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苏环办〔2024〕16号)等有关文件规定要求。 6、按要求规范设置排污口和标志。按规范要求制订并落实环境监测计划,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 7、建设单位应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等要求,有针对性地建立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编制环境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设雨水切断阀。 8、本项目生产车间外50米范围为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防护距离,目前在此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目标,今后在此范围内有关单位不得建设新的环境敏感项目。 |
0510-83592560 hpstk@sina.com |
公开时间:2025年8月22日~2025年8月2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