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无锡市数据局(无锡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网站
  1. 本站支持IPV6
  2. 繁体
当前位置:首页 / 公告公示 /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公示专栏 / 非辐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公示 / 拟批准公示

2025年6月5日市数据局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情况(惠山区)

发布时间:2025-06-05 15:24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特大

202565日市数据局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情况(惠山区)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反馈意见的

联系方式

1

大风河综合整治工程

无锡市惠山区城际铁路惠山站区

城际铁路惠山站区管理委员会

无锡英普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城际铁路惠山站区管理委员会总投资4305.14万元,在城际铁路惠山站区,实施大风河综合整治工程。建设内容为:(1)河道工程:新开大风河北起政和大道,南至中惠大道,河道总长1100米,护岸总长为2427米,河口宽度为20~100米,河底高程为0.0米。老河道清淤方量为64243立方米。(2)建筑物工程:新建土坝45米,配套大风河涵闸1座,涵闸共2孔,单孔净宽2.0米,净高2.0米。(3)河道填埋:老河道填埋面积为22800平方米。老河道填埋应遵循先开新河、后填老河的原则。

1、施工单位应加强施工队伍的环境意识,制定施工期环境保护手册,加强施工期环境监督管理,做到规范施工、文明施工,不得扰民。

2、施工期间采取必要的污染防治措施,减少废水、废气、固废、噪声等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本项目施工废水经收集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施工期自建生产生活区,生活污水(含食堂废水)经预处理达到接管标准后就近接入污水处理厂。

3、施工期间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扬尘,施工期废气达到江苏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32/4437-2022)表1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相关标准要求。河道清淤产生的恶臭无组织达标排放,排放标准参照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表2相关标准要求。

4、本项目设置淤泥堆场和弃土场。合理安排生态清淤工程作业方法,减轻对水环境、水生态造成的影响。做好淤泥监测工作,按照“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原则依法依规妥善处置淤泥,防止发生次生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施工废物、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应分类定点收集,按有关规定及时进行清运处理,并落实安全处置措施和去向,不得向环境排放。

5、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并适当设置屏障以减轻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施工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表1相关标准要求。采取切实有效的防振措施,确保振动达到《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GB10070-88)中工业集中区标准要求。本项目夜间禁止施工。

6、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间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减缓工程的水土流失影响。施工结束后,通过水体自净等措施恢复水生生境。

7、按规范要求制订并落实环境监测计划,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

8、制定并落实环境应急预案,防范各类环境风险。针对性制定汛期水量增大等突发情况下的应急处理程序,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识别各类安全隐患,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各类标识、警示标志设置完整、规范、清晰。

0510-83592560   hpstk@sina.com

2

电子引线框架异型高强高导精密铜带扩建项目(技术改造)

无锡市惠山区经济开发区玉祁配套区(祁胜路)

无锡一名精密铜带有限公司

无锡海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无锡一名精密铜带有限公司总投资1050万元,在无锡市惠山经济开发区玉祁配套区祁胜路,租赁无锡科达仪器厂现有厂房4800平方米,淘汰原有产品,建设电子引线框架异型高强高导精密铜带扩建项目,建成后年产电子引线框架异型高强高导精密铜带4000吨。

1、建设项目应当采用能耗物耗小、污染物产生量少的清洁生产工艺,合理利用自然资源,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2、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完善厂区污水管网和雨水管网。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废气治理设施的喷淋水循环使用;间接冷却水循环回用,间接冷却排污水和直接冷却水经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直接冷却,回用水参照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表1工艺与产品用水相关限值要求。生活污水经预处理符合接管标准后,接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本项目上引熔化、退火使用电加热。上引熔化产生的熔化废气和木炭覆盖加热产生的木炭灰经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排放标准执行江苏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1)表1、表3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相关标准要求,排气筒高度≥15米。

4、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采取有效的减振、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厂界外3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本项目夜间不生产。

5、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应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并按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处理相关手续。厂内危险废物的收集和贮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苏环办〔2024〕16号)等有关文件规定要求。

6、生产车间、废水处理站、危废间等重点区域做好防渗防腐措施,防范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生产废水管线均采用明管敷设并做好标识。

7、按要求规范设置排污口和标志。按规范要求制订并落实环境监测计划,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

8、建设单位应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等要求,有针对性地建立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编制环境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设雨水切断阀。

9、本项目生产车间外50米范围为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防护距离,目前在此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目标,今后在此范围内有关单位不得建设新的环境敏感项目。

 

公开时间:202565~202561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智能问答

智能问答

无锡普法

无锡普法

返回顶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