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月26日市数据局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情况(惠山区)
发布时间:2025-02-26 13:40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大 特大】
2025年2月26日市数据局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情况(惠山区)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反馈意见的 联系方式 |
1 |
高端定制真空镀膜设备研发及生产项目 |
惠山经济开发区华清创新园清研路4号2层南侧 |
理玛镀膜科技(无锡)有限公司 |
无锡柯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理玛镀膜科技(无锡)有限公司总投资1500万元,在无锡市惠山经济开发区华清创新园清研路4号H栋2层,租赁无锡惠山新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现有空置工业厂房2209平方米,新建年产高端定制真空镀膜设备12台项目。 |
1、建设项目应当采用能耗物耗小、污染物产生量少的清洁生产工艺,合理利用自然资源,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2、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完善厂区污水管网和雨水管网。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清洗使用全自动全密闭超声波清洗机,纯水制备浓水、冷却尾水和清洗废水经收集处理后回用于生产,回用水参照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表1相关限值要求;浓缩废液委托资质单位处置、零排放。生活污水经预处理符合接管标准后接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本项目使用的水基清洗剂和半水基清洗剂在施工状态下VOCs含量达到《清洗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GB38508-2020)表1相关限值要求。抽真空加热使用电加热,喷砂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排放废气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表3相关标准要求,排气筒高度≥15米。 焊接过程委外,工件返厂后补焊过程产生的极少量废气无组织达标排放,排放废气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相关标准要求。 4、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采取有效的减振、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厂界外3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 5、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应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并按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处理相关手续。厂内危险废物的收集和贮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苏环办〔2024〕16号)等有关文件规定要求。 6、生产车间、废水处理站、危废间等重点区域做好防渗防腐措施,防范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生产废水管线均采用明管敷设并做好标识。 7、按要求规范设置排污口和标志。按规范要求制订并落实环境监测计划,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 8、建设单位应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等要求,有针对性地建立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编制环境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设雨水切断阀。 9、本项目建成后研发生产车间外50米范围为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防护距离,目前在此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目标,今后在此范围内有关单位不得建设新的环境敏感项目。 |
0510-83592560 hpstk@sina.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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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管件及座椅骨架、异形金属结构件生产线改造项目(技术改造) |
江苏省无锡惠山经济开发区风电园畅惠路 6-5 号 |
无锡市源隆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
无锡新视野环保有限公司 |
无锡市源隆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总投资8500万元,在无锡市惠山经济开发区风电园畅惠路6-5号原厂区内,建设汽车管件及座椅骨架、异形金属结构件生产线改造项目,技改后全厂项目规模:年产焊管25600吨、异形金属结构件10000吨、汽车钢管及衍生制品(汽车管件及座椅骨架)5000吨。 |
1、建设项目应当采用能耗物耗小、污染物产生量少的清洁生产工艺,合理利用自然资源,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2、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完善厂区污水管网和雨水管网。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油雾净化器使用自来水清洗,清洗废液、废冷却液委托资质单位处置、零排放。生活污水经预处理符合接管标准后接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本项目淬火工艺为水淬,中频加热使用电能。制管、激光切管、焊接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排放标准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表2、表3相关要求,排气筒高度≥15米。 高频焊接线切管、磨齿、铆接点焊、模具维修产生的极少量废气无组织达标排放,排放标准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表3相关要求。 4、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采取有效的减振、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厂界外3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 采取切实有效的防振措施,确保振动达到《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GB10070-88)中工业集中区标准要求。 5、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应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并按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处理相关手续。厂内危险废物的收集和贮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苏环办〔2024〕16号)等有关文件规定要求。 6、按要求规范设置排污口和标志。按规范要求制订并落实环境监测计划,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 7、建设单位应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等要求,有针对性地建立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编制环境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设雨水切断阀。 8、本项目生产车间外100米范围为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防护距离,目前在此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目标,今后在此范围内有关单位不得建设新的环境敏感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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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料保持架、五金轴承、模具生产技术改造项目 |
无锡市惠山经济开发区玉祁配套区顺祁路20号 |
无锡市中天塑料保持架制造有限公司 |
南京源恒环境研究所有限公司 |
无锡市中天塑料保持架制造有限公司总投资3650万元,在无锡市惠山经济开发区玉祁配套区顺祁路20号,利用自有厂房9966.8平方米,实施高强度轴承塑料保持架及注塑模具技术改造项目,建成后年产5亿套高强度轴承塑料保持架(约275吨)、500套注塑模具(约105吨)。 |
1、建设项目应当采用能耗物耗小、污染物产生量少的清洁生产工艺,合理利用自然资源,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2、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完善厂区污水管网和雨水管网。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冷却水循环使用、零排放。生活污水经预处理符合接管标准后,接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本项目干燥、注塑、产品增湿采用电加热,注塑成型、切割、金加工、精细加工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排放废气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表9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表2相关标准要求,排气筒高度≥15米。 4、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采取有效的减振、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厂界外3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 5、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应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并按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处理相关手续。厂内危险废物的收集和贮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苏环办〔2024〕16号)等有关文件规定要求。 6、按要求规范设置排污口和标志。按规范要求制订并落实环境监测计划,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 7、建设单位应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等要求,有针对性地建立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编制环境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设雨水切断阀。 8、本项目车间外100米范围为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防护距离,目前在此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目标,今后在此范围内有关单位不得建设新的环境敏感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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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5年2月26日~2025年3月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