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月17日市数据局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情况(核与辐射)
发布时间:2025-02-17 14:51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大 特大】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无锡蓝天2×200MW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项目220kV输变电工程 |
无锡市新吴区梅村锡群路18号,公司厂区南部 |
无锡蓝天燃机热电有限公司 |
江苏玖清玖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建设内容为: (1)建设1座220kV升压站,主变采用户外布置,规模如下: ①主变压器:已建2台燃机主变、2台汽机主变。燃机主变容量为2×170MVA(1#、3#),电压等级为220kV/13.8kV;汽机主变容量为2×80MVA(2#、4#),电压等级为220kV/10.5kV。 ②启备变压器:已建1台启备变压器,容量为1×8MVA(01#),电压等级为220kV/6.3kV。 ③高厂变压器:已建2台高厂变压器,容量为1×8MVA(1#、2#),电压等级为13.8kV/6.3kV。 ④220kV出线:4回架空出线(间隔)。 ⑤220kV配电装置:采用户内GIS布置。 ⑥建设主变(1#主变、2#主变、3#主变、4#主变及启备变)至室内GIS配电装置楼架空间隔间的220kV架空线路,线路路径总长54.5m。 (2)线路工程: 建设室内GIS配电装置楼电缆出线间隔至无锡蓝天50MW/ 100MWh储能电站项目220kV升压站间的220kV电缆线路,1回,线路路径总长53m。 |
1)施工期 本项目已建设完成,在施工期间未发生噪声、扬尘扰民、水土流失等现象,施工临时用地已进行固化和绿化处理,对周围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施工期间废水已排入临时沉淀池,去除悬浮物后的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沉渣定期清理。本项目施工场地位于厂区内,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厂区污水经临时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未外排; 施工时已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控制了设备噪声源强;合理设置了围挡,削弱了噪声传播;加强了施工管理,错开高噪声设备使用时间,夜间未施工;施工中对施工设备进行了保养,未产生噪声污染; 施工过程中,车辆运输散体材料和废弃物密闭,未沿途漏撒;加强了材料转运与使用的管理,合理装卸,规范操作;对进出施工场地的车辆进行了冲洗、限制车速,减少了扬尘产生;施工现场设置了围挡,施工临时中转土方以及弃土弃渣等已合理堆放,定期洒水进行扬尘控制;施工结束后,立即进行了空地硬化和覆盖,减少裸露地面面积; 施工过程中的土石方、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已分别收集堆放;土石方已做到土石方平衡。建筑垃圾已委托相关单位及时清运。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已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未外排。 2)运行期 电磁环境:220kV升压站主变采用户外布置,220kV配电装置采用户内GIS布置,主变及电气设备合理布局,保证导体和电气设备安全距离,设置防雷接地保护装置,降低静电感应的影响。 本项目架空线路保持足够高的对地高度,优化导线相间距离以及导线布置方式,部分线路采用电缆敷设,利用屏蔽作用以降低输电线路对周围电磁环境的影响。 噪声:升压站选用低噪声主变,站内建筑物合理布置,各功能区分开布置,将高噪声设备相对集中布置,降低其对厂界噪声的影响贡献值。 本项目架空线路保持足够高的对地高度,选用加工工艺水平高、表面光滑的导线减少电晕放电,降低架空线路对周围声环境及保护目标的影响。 地表水环境: 220kV升压站有人值班,日常值班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厂区污水处理装置预处理达到接管标准后排入高新水务有限公司梅村污水处理厂。 固体废物:(1)一般固体废物:220kV升压站有人值班,日常值班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不外排,不会对周围的环境造成影响。(2)危险废物:升压站投运以来未更换过蓄电池,未产生废变压器油。无锡蓝天燃机热电有限公司已委托无锡鸿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回收处理废变压器油和废弃铅蓄电池严禁随意丢弃,不能立即回收处理的应暂存于危废储存仓库中。 风险环境:升压站运行期正常情况下,变压器无漏油产生。一旦发生事故,事故油及油污水经事故油坑收集后,通过排油管道排入事故油池,事故油拟回收处理,事故油污水交由无锡鸿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回收处置,不外排。事故油池、事故油坑及排油管道均采取防渗防漏措施,确保事故油及油污水在贮存过程中不会渗漏。针对本项目范围内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
严格按照环评报告和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采取相应的辐射防护措施。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自公示日起不少于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0510-81825522
通讯地址:无锡市观山路市民中心12号楼,无锡市数据局,邮编21413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