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24日市数据局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情况(核与辐射)
发布时间:2024-12-24 16:10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大 特大】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无锡市220kV宛山~香楠线迁改工程 |
新吴区鸿山街道 |
无锡市吴越文化数字科创谷发展有限公司 |
江苏通凯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
新建220kV线路路径长约1.7km,2回。其中新建双回电缆线路路径长约1.38km,新建同塔双回架空线路路径长约0.32km;另利用原线路导线恢复同塔双回架空线路路径长约0.59km;新立铁塔3基,拆除现有220kV香宛4K01/4K02线#29~#34间4基杆塔(#30、#31、#32、#33)及相应约1.2km导线。本项目新建架空线路和恢复架空线路采用4×JL/G1A-630/45型钢芯铝绞线,电缆线路采用ZC-YJLW03-127/220kV-1×2500mm2。 |
本工程输电线路施工期的环境影响主要表现为施工过程中的施工噪声、扬尘、废(污)水、固废,此外表现为临时施工场地的土地占用、植被破坏和水土流失。 1、施工噪声环境影响分析 线路施工会产生施工噪声,主要有运输车辆的噪声和各种机具的设备噪声等,其声级一般小于70dB(A)。 工程施工时通过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控制设备噪声源强;加强施工管理,文明施工,尽量错开高噪声设备使用时间,禁止夜间施工等措施最大程度减轻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以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 本工程施工量小、施工时间短,对环境的影响是小范围的、短暂的,随着施工期的结束,其对环境的影响也将随之消失,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2、施工扬尘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扬尘主要来自施工现场内车辆行驶时产生的扬尘等。 施工过程中,车辆运输散体材料和废弃物时,必须密闭,避免沿途漏撒;加强材料转运与使用的管理,合理装卸,规范操作;对进出施工场地的车辆进行冲洗、限制车速,减少或避免产生扬尘;施工结束后,按“工完料尽场地清”的原则立即进行空地硬化和覆盖,减少裸露地面面积。 通过采取上述环保措施,本工程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施工期废污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施工人员居住在施工点附近租住的民房内或单位宿舍内,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理,不外排。 4、施工期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本工程施工时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和拆除的杆塔和导线,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分别收集堆放;弃土弃渣尽量做到土石方平衡,对于不能平衡的弃土弃渣以及其他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并委托相关单位运送至指定受纳场地;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送至附近垃圾收集点;拆除的杆塔和导线回收利用。 通过采取上述环保措施,施工固废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5、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对照《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本项目评价范围不涉及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对照《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本项目架空线路进入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望虞河(无锡市区)清水通道维护区路径长约0.61km,在其中新立1基杆塔。本项目建设对生态的影响主要为土地占用、植被破坏、水土流失和对望虞河(无锡市区)清水通道维护区的影响。 (1)土地占用 本工程对土地的占用主要是施工期的临时占地。工程临时占地主要包括线路临时施工场地、施工临时道路等。 材料运输过程中,应充分利用现有公路,减少临时便道;材料运至施工场地后,应合理布置,减少临时占地;施工后及时清理现场,尽可能恢复原状地貌。 (2)植被破坏 线路施工时的土地开挖会破坏少量地表植被,建成后,对临时施工占地及时进行绿化或复耕,景观上做到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对周围生态环境影响很小。 (3)水土流失 在土建施工时土石方开挖、回填以及临时堆土等,若不妥善处置均会导致水土流 失;合理安排施工工期,避开雨季土建施工;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采取工程措施恢复水土保持功能等措施,最大程度的减少水土流失。拆除塔基基础至地下1米,以满足后期植被恢复,拆除前先剥离表土,再进行杆塔基础开挖,废旧杆塔材料回收利用,拆除的塔基基础委托相关单位运送至指定受纳场地,对拆除塔基周围的地表回覆表土后恢复植被或进行固化处理,采取上述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4)对望虞河(无锡市区)清水通道维护区的影响 本项目架空线路穿越望虞河(无锡市区)清水通道维护区时,建设单位将通过减少临时施工占地等减缓措施,尽量减少在清水通道维护区的土地占用,临时工程尽量远离望虞河等现状河道,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施工废水排入临时沉淀池,去除悬浮物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沉渣定期清理,施工人员租用当地民房,生活污水纳入当地污水排放系统;施工过程中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分别收集堆放,建筑垃圾委托有关单位运送至指定受纳场地,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运送至附近垃圾收集点。本项目禁止向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内倾倒、排放、堆放垃圾等废弃物和倾倒、排放施工废水等以及其他《江苏省河道管理条例》《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所禁止和限制的活动。通过采取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的建设对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影响较小,符合生态空间管控要求。 2)运行期 ①噪声:架空线路建设时通过选用表面光滑的导线、提高导线对地高度等措施减少电晕放电,以降低可听噪声。 ②电磁环境:架空线路建设时提高导线对地高度、优化导线相间距离以及导线布置方式,以降低输电线路对周围电磁环境的影响,部分线路采用电缆敷设,利用屏蔽作用以降低输电线路对周围电磁环境的影响。 |
一、严格按照经环评及审批的方案组织项目 建设,做到批建相符。 二、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环评报告及批复提出的各项清洁生产、污染防治设施和措施。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自公示日起不少于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0510-81825522
通讯地址:无锡市观山路市民中心12号楼,无锡市数据局,邮编21413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