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19日市数据局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情况(江阴市)
发布时间:2024-12-19 15:43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大 特大】
2024年12月19日市数据局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情况(江阴市)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 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1 |
高能固态电池极片生产设备关键部件扩建项目 |
江苏省无锡市江阴市云亭街道长润路2号 |
江阴润源机械有限公司 |
江苏常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江阴润源机械有限公司位于江阴市云亭街道长润路2号,利用自有厂房2000平米,引进瓦德里希大型外圆磨床2台,瓦德里希EDT毛化机床3台,德国安美特电镀生产线1条,并购置国产辅助设备多台套,在现有产品产能不变的基础上新增30000吨/年高能固态电池极片辊生产能力。 |
1、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调质废气、毛化废气、电解除油、退镀废气、镀铬废气,调质废气经离心式油雾净化器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毛化废气经唐纳森离心式油雾分离器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4排气筒排放;电解除油废气、退镀废气经水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6排气筒排放;镀铬废气经铬酸雾回收装置+二级碱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19m高DA007排气筒排放;另外未捕集的废气在车间内无组织废气排放。全厂以最终以2#生产车间和1#生产车间为起点分别设置50m卫生防护距离。 2、废水:本项目废气喷淋塔废水、电镀清洗废水、退镀废液、车间地面清洗水、抛光废水、初期雨水经收集后经“化学混凝沉淀+MVR蒸发+三级RO反渗透处理”处理,本项目工艺废水经混凝沉淀后上清液及滤液进入MVR蒸发器处理,蒸发冷凝水部分用于车间地面清洗及喷淋塔补水剩余蒸发冷凝水进入三级RO反渗透系统处理,三级RO反渗透系统产生的浓水回前端MVR蒸发器处理,产生的纯水回用于电镀工序配液及清洗、脱脂除油用水,工艺废水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本项目纯水机制备纯水时产生的浓水回用于淬火工序,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汇同经隔油池预处理的食堂废水,接管至江阴市云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为高温箱式炉、冷却塔、工频淬火机、普通车床、钻床、深孔钻、锯床等生产设备以及风机等辅助设备噪声源强≤85dB(A)。经采取选用低噪音设备、合理布局以及减振措施,经车间、厂房隔声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可达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中,含铬金属屑、废切削液、废油泥、原料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桶、废机油、含油抹布、蒸发残渣、电镀废液(含槽渣)、混凝沉淀滤渣、废RO膜、油雾回收物等均为危险废物,其中油雾回收物的分别回用于淬火和毛化工序,其余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5、生态环境:本项目对生态环境基本无影响。 6、环境风险:定期对设备进行安全检测,明火控制,严格按防火、防爆设计规范的要求进行设计,按规范设置消防系统,配置相应的灭火装置和设施,并防止物料泄漏,并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有关规定,防止危险废物贮存、转移过程泄漏对环境的污染等。 公众参与:(1)本项目于2024年9月12日在江阴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公示期限为公示时限为2024年9月12日至2024年9月26日,公示有效期为10个工作日。(2)于2024年10月17日在江阴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了第二次公示主要内容为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拟采取的环保措施以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征求意见稿查阅方式、征求意见范围、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等,以及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3)在第二次公示期间,同步于2024年10月18日和10月22日在扬子晚报进行了2次报纸公示;在项目附近居民区进行了现场张贴公示,公示时限为2024年10月17日至2024年10月30日,公示有效期为10个工作日。在现场公示、报纸公示和两次网络公示期间,建设方和环评单位均未曾接到公众对项目建设的反对意见。(4)于2024年12月5日进行了本项目的报批前全本公示,公示的内容包括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 |
jyhbck@163.com |
公开时间:2024年12月19日~2024年12月2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