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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8日市数据局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表、书的情况(新吴区)

发布时间:2024-12-18 09:03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特大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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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特彼勒技术研发中国有限公司实验室改扩建项目

无锡市新吴区新庆南路5号

卡特彼勒技术研发(中国)有限公司

无锡新视野环保有限公司

卡特彼勒技术研发(中国)有限公司为适应市场需求,总投资约1300万,利用厂区现有厂房进行实验研发活动,购置测试台架、试验台、油耗仪等各类实验设备,建设卡特彼勒技术研发中国有限公司实验室改扩建项目。本项目对原有实验室进行改扩建,新增实验室2座,并改建现有实验室。

1)废水:排水系统实施雨污分流;本项目不新增废水排放。全厂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循环冷却水、水浴废水、纯水制备弃水、蒸汽冷凝水一并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 (GB/T31962-2015)表1中标准后,接入梅村水处理厂集中处理。(2)废气:①燃烧废气经有效收集,依托现有的一套“柴油微粒过滤+柴油催化氧化+选择性催化还原+氨催化氧化”装置处理后,尾气通过2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②实验室废气经有效收集,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尾气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实验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和表3相关标准;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相关标准。(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排放标准。(4)固废: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固体废物零排放。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由相关单位回收;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相关要求,危险废物贮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0510-85211757,xinwuhuanbao@163.com

公开时间:2024年12月18~2024年12月2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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