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5日-12月6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情况(宜兴市)
发布时间:2024-12-06 16:58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大 特大】
2024年12月5日-12月6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情况(宜兴市) | |||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全文) | 决定时间 |
1 | 关于宜兴市尊盈新能源有限公司宜兴市新建镇50MW生态农业养殖光伏发电一体化融合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锡数环许〔2024〕2057号doc | 2024.12.5 |
2 | 关于江苏鹏德工业科技有限公司不锈钢板精密成形制品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锡数环许〔2024〕2058号.doc | 2024.12.6 |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10-87983129 电子邮箱:YXHBJXKK@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