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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8日市数据局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情况(核与辐射)

发布时间:2024-11-28 15:15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特大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

公众反馈意见的

联系方式

1

110kV荆热线25#迁移(新荣路)工程

无锡市新吴区梅村街道境内

无锡市新吴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橙志(上海)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线路自110kV荆热线新立G1杆始,至110kV荆热线26#杆止。项目恢复架空线路路径长220m,同塔双回架设,导线型号为LGJ-240/30型钢芯铝绞线,新立钢管杆塔1基(G1)。拆除110kV荆热线25#26#之间现状架空线路,路径长度220m,拆除双回杆塔1基(110kV荆热线25#杆塔)。

①合理安排施工工期,避开雨天土建施工,严格控制施工临时用地范围,临时堆土等加盖苦布或防尘网,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对杆塔周围土地等施工临时用地进行回填土壤、绿化等生态恢复,恢复临时占用土地原有使用功能。拆除塔基处根据原有土地类型进行恢复。

②项目架空线路建设时,提高导线和其它金具等加工工艺,防止尖端放电和起电晕,同时保持足够的导线对地高度,优化导线相间距离及导线布置,以降低输电线路对周围电磁环境的影响。

③在线路杆塔上设置警示标志牌。

一、严格按照经环评及审批的方案组织项目建设,做到批建相符。

二、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环评报告及批复提出的各项清洁生产、污染防治设施和措施。

495117235@qq.com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示期:自公示日起不少于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0510-81825522

通讯地址:无锡市观山路市民中心12号楼,无锡市数据局,邮编21413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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