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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7日市数据局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表、书的情况(新吴区)

发布时间:2024-11-07 09:09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特大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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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化设备的研发设计装配及配件生产加工的搬迁扩建项目

无锡国家高新产业开发区74-C长江南路16号

无锡丹尼克尔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腾嘉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无锡丹尼克尔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6月27日,原位于无锡市新吴区珠江路49号-1,主要从事自动化设备的研发设计装配及配件的生产加工。现因发展需要,建设单位拟投资10000万元,整体搬迁至无锡市新吴区国家高新产业开发区74-C长江南路16号,租用无锡市爱尔电子有限公司标房14888平方米进行生产,并对设备外观、自动化设备程序进行研发设计,项目建成后产品及规模为:年产送钉机20000台,工具8000套,柔性一体机1000套。

1、废气:本项目机加工、制管、热处理等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处理后,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1、表3标准,建设项目各废气污染物达标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达到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要求。因此本项目废气排放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很小。 2、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冷却塔强排水(不含N、P)一并接管新城水处理厂处理,污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A等级标准,符合无锡市新城水处理厂接管要求。 3、本项目加工中心、车床、风机等,单台噪声级为70dB(A)~90dB(A),考虑厂房隔声、基座减振、距离衰减后,经预测,各厂界噪声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 4、固废:本项目废金属、废塑料等一般固废由企业回收外售,废活性炭、废切削液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固体废物均能得到有效的利用和处置,固废实现“零”排放。

0510-85211757,xinwuhuanbao@163.com

2

无锡固一热工科技有限公司热处理加工30000吨金属件新建项目

无锡市新吴区梅村梅里路96号

无锡固一热工科技有限公司

无锡市韵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拟投资500万元,租赁泰祯科技(无锡)有限公司现有厂房进行生产,建筑面积2206平方米,购置退火炉2台等设备,建设热处理加工30000吨金属件新建项目。项目建成后,具有年产热处理加工30000吨金属件的生产能力。

1)废气:本项目焊接工序颗粒物产生量较小,不定量分析,厂界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2)废水:本项目建成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无锡高新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梅村水处理厂。接管污水pH、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总氮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表1 A级标准。(3)噪声:本项目噪声设备采取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降,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4)固废:一般工业固废由回收单位回收,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固废实现“零”排放。                                       

0510-85211757,xinwuhuanbao@163.com

公开时间:2024年11月7~2024年11月1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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