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5日市数据局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表、书的情况(新吴区)
发布时间:2024-11-05 09:02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大 特大】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1 |
高端医疗器械生产扩建项目 |
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江路19号 |
通用电气医疗系统(中国)有限公司 |
无锡新视野环保有限公司 |
通用电气医疗系统(中国)有限公司拟投资3924.5万元,高端医疗器械生产扩建项目,同时对B超仪、心电+监护仪等产品进行技改。项目建成后,新增产能为B超仪38000台/年,心电+监护仪5000台/年,软件产品4000台/年,sally ride换能器120000只/年,麻醉机2000台/年。 |
(1)废水:本项目营运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切割废水、制纯废水、废纯水、B超仪测试废水,生活污水经隔油池预处理,与切割废水、制纯废水、废纯水、B超仪测试废水一同经化粪池、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污水管网,接入新城水处理厂集中处理,COD、SS、动植物油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无三级排放标准的NH3-N、TN、TP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A级标准:COD≤500mg/L、SS≤400mg/L、氨氮≤45mg/L、总氮(以N计)≤70mg/L、总磷(以P计)≤8mg/L、动植物油≤100mg/L。(2)废气:本项目食堂油烟经管道收集(收集效率为100%)油烟净化器处理(处理效率85%)后通过15m排气筒FQ3#排放;研发实验室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通风橱/管道收集(收集效率为90%/95%)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效率90%)后通过15m排气筒FQ4#排放;清洗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车间整体换风收集(收集效率为98%)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效率90%)后通过15m排气筒FQ6#排放;超声波清洗、清洗包装、Primer浸泡等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收集效率为90%)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效率90%)后通过15m排气筒FQ8#排放;切割产生的颗粒物经管道收集(收集效率为95%)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效率90%)后通过15m排气筒FQ9#排放。本项目排放的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执行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及表3标准;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大型规模标准;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执行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3)噪声:本项目的噪声设备经合理布局,噪声源经厂房隔声、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项目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4)固废: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固体废物零排放。项目营运过程中产生的产生的废抹布、废铅蓄电池、废无尘纸、废清洗剂、废UV膜、废液、镀膜废膜、废棉签、废电路板、废磨料、研发清洗废液、研发废物、原材料包装瓶、废活性炭、过期化学品等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实施转移前必须向环保行政管理部门申报转移手续。厂内危险废物的收集和贮存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江苏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的有关要求。 |
0510-85211757,xinwuhuanbao@163.com |
公开时间:2024年11月5日~2024年11月1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