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1日市数据局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表、书的情况(新吴区)
发布时间:2024-11-01 09:25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大 特大】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1 |
燃料电池电堆及电堆模组产能提升项目 |
无锡市新吴区新华路17号 |
博世动力总成有限公司 |
无锡市科泓环境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博世动力总成有限公司原博世汽车柴油系统有限公司,2004年7月由德国博世集团与无锡威孚集团联合设立的中外合资企业,2021年5月14日更名为博世动力总成有限公司。公司位于无锡市新吴区新华路17号,公司目前有两个厂区,新华路厂区位于无锡市新吴区新华路17号,里河路厂区位于鸿祥路2号里河路与鸿祥路交叉口东。公司主要从事机动车柴油燃油喷射系统与尾气后处理系统的研发、制造和销售。 随着低碳经济的发展热潮,新能源汽车成为世界汽车行业的发展方向,氢燃料电池作为主流的新能源汽车动力,其电堆等关键零部件的生产技术成为未来一段时间的核心竞争力。博世集团作为汽车行业的领导者,拥有世界顶尖的研发制造团队,将持续深耕于新能源汽车领域,引领汽车行业可持续发展。在此背景下,博世动力总成有限公司拟投资18730万元人民币。利用新华路17号厂区308厂房内闲置区域扩大洁净厂房,并对现有的电堆模组生产线进行优化改造,进行电堆模组产品类型的重新调整和产能的提升,从产品自身的轻量化考虑,淘汰现有的大尺寸、多堆层的厚重电堆模组,开发新的小尺寸、薄堆层、灵活组合型的电堆模组。同时,在308车间里闲置区域增加设备,建设核心零部件生产线,所生产核心零部件是燃料电池的阳极端和阴极段,适用于给燃料电池系统供应空气和氢气的核心部件。本项目建成后达到电堆模组3.6万套/年(本项目所生产的电堆用于电堆模组的组装,不作为独立产品。共生产3.8万套/年电堆,约2000套为双堆模组)、核心零部件5万套/年的生产规模。 |
(1)水污染物: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软水制备废水一并接入新城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接管浓度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中A等级标准。含氮磷生产废水经配套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制纯废水经中水回用系统处理后回用,回用水质满足《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24)表1标准。(2)大气污染物:本项目燃料电池电堆清洗有机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收集效率100%、去除效率90%,尾气通过15米高排气筒FQ-45排放,污染因子为非甲烷总烃。有组织废气污染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和速率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的无组织排放限值。无组织废气污染物(非甲烷总烃)在厂区内和厂界的浓度分别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和表3标准限值。本项目共设1根15米高排气筒。(3)固废: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固体废物零排放。危险废物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4)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排放标准。 |
0510-85211757,xinwuhuanbao@163.com |
公开时间:2024年11月1日~2024年11月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