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无锡市数据局(无锡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网站
  1. 本站支持IPV6
  2. 繁体
当前位置:首页 / 公告公示 /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公示专栏 / 非辐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公示 / 拟批准公示

2024年9月14日市数据局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表、书的情况(宜兴市)

发布时间:2024-09-14 16:04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特大

2024年9月14日市数据局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表、书的情况(宜兴市)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1 阻燃高温填充绳生产线项目 宜兴市徐舍镇 宜兴鑫坤电缆科技有限公司 南京南鸿环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宜兴市徐舍镇工业集中区,利用现有厂房,总投资500万元进行建设,主要原辅料、生产设施及设备必须与环评《报告表》表2-3、2-5一致,建成后形成年产电缆用阻燃高温填充绳2000吨的生产能力 1、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综合利用"原则对项目区排水管网进行设计和建设。项目冲洗水循环使用不外排;职工生活污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宜兴市集中式城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达标排放。
2、项目实施过程中应按照《报告表》和企业承诺要求,采用密闭搅拌、管道输送方式。进一步优化废气捕集处理方式,提高废气的收集和处理效率,落实有效的收集处理设施,规范设置排气筒位置和高度(不得通过加大通风量稀释排放)。颗粒物、有机废气等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表3标准;同时需加强对无组织排放源的监控管理,厂内挥发性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严格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要求落实。
3、企业应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各类设备应合理布局,并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音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
4、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废(特别是危险固废)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实现固体废物零排放。厂内危险废物暂存设施等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苏环办【2024】16号)等固危废管理要求,缩短存储周期,加大周转频次,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0510-87983129
YXHBJXKK@163.com
2 塑料制品的制造项目 宜兴市万石镇 无锡市绿腾塑料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江苏南京博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宜兴市万石镇工业集中区(北区),利用现有土地、车间,总投资1000万元进行建设,主要原辅料、生产设施及设备必须与环评报告表表2.1-2、2.1-4一致,建成后本项目形成年产集装袋650吨、塑料袋2000吨的生产能力 1、厂区排水系统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原则进行设计和建设。项目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职工生活污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集中式城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达标排放。
2、项目工程设计和生产中,应按《报告表》要求,仅允许使用成品塑料粒子进行生产,严禁对外回收废旧塑料进行再生加工,须进一步优化废气捕集处理方式,提高废气的收集和处理效率,落实有效的收集处理设施,规范设置排气筒位置和高度(不得通过加大通风量稀释排放)。废气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表9及其修改单标准。同时需加强对无组织排放源的监控管理,厂内挥发性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严格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要求落实。
3、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生产设备应合理布局,并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音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废(特别是各类危险固废)的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一般固废必须妥善落实处置单位;废活性炭、废机油等各类危险固废必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实现固体废物零排放。厂内危险废物暂存设施等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苏环办【2024】16号)等固危废管理要求,缩短存储周期,加大周转频次,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0510-87983129
YXHBJXKK@163.com
3 山羊加工流通服务能力提升项目二期工程 宜兴市徐舍镇 宜兴市华宜山羊交易市场有限公司 江苏禄源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宜兴市徐舍镇芳庄村人民路569号,总投资783.4万元,建成后形成年屠宰牛3万头的规模 1、厂区排水系统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综合利用”原则进行设计和建设。项目屠宰废水、冲洗废水等生产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 -2020)中“车辆清洗”标准要求后,部分回用于屠宰场地、车辆冲洗用水和生物除臭装置用水,剩余部分进一步经RO+消毒处理达《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 -2006)要求后回用于屠宰平台冲洗,浓排水经蒸发处理后冷凝水全部回用,回用水严禁用于肉、骨、内脏等食用部分清洗加工环节;严格做到无生产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表3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后排入宜兴市建邦徐舍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达标排放。
2、工程设计中,应进一步优化屠宰车间、暂存区、污水站等区域恶臭气体(氨、硫化氢等)捕集处理方案,采用密闭、微负压收集,提高废气的收集和处理效率,并减少无组织排放,其处理效率、排气筒高度必须达到《报告书》提出的要求。氨、硫化氢等恶臭污染物排放参照执行《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标准。
3、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生产设备合理布局,并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音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不得扰民。
4、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废(特别是危险固废)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病死牛、不合格牛胴体及肉品等委托合法合规单位无害化处理,粪便、残渣、污水站污泥等规范处理,蒸发残渣等危险废物单独收集并委托有相应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实现固体废物零排放。厂内危险废物暂存设施等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苏环办【2024】16号)等固危废管理要求,缩短存储周期,加大周转频次,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5、加强环境管理,按照《报告书》要求严格落实厂区布局要求,明确主体单位厂界和环保责任,逐项落实屠宰车间、污水处理站等各类防渗区域的防渗措施,严格做到各类废水的收集处理,严禁渗排;规范设置围堰、监控报警装置、雨排口截断切换阀等风险防范措施,足够容量的废水事故应急池和消防水池,雨、污水排放口设置切断截流装置,防止废水外溢;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识,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并加强回用水的监测监控管理。落实厂区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储备事故应急器材和物资,定期组织演练,确保环境安全。加强雨、污分流设施建设和监管。
0510-87983129
YXHBJXKK@163.com

公开时间:2024年9月14日~2024年9月2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智能问答

智能问答

无锡普法

无锡普法

返回顶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