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14日市数据局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表、书的情况(新吴区)
发布时间:2024-09-14 09:08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大 特大】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1 |
增压机扩建项目 |
无锡市新吴区出口加工区K5-1地块 |
液化空气(无锡)工业气体有限公司 |
无锡市韵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为了提高海力士供气的安全可靠性及稳定性,公司拟投资2000万元,不新增用地,利用原有土地建设以下项目:在TCN2厂房内增加增压机一台,由TCN3引一根来自氮气总管的进气管道(DN300长度 约300米)至新增增压机,增压机增压后输出管道一根:DN250长度约450米,埋地管道经过锡新二路输出至海力士工厂内,并入现有S04管网。另增加一路来自氮气后备管道的后备管路(DN300 长度100米,为备用管道,发生故障时使用)并入新增增压机出口。建成后全厂形成洁净压缩空气27300Nm3/h、高纯氮气109000Nm3/h的生产能力,氦气227Nm3/h的储存能力。 |
(1)废气:本项目无废气产生(2)废水:本项目无废水产生。(3)噪声:本项目噪声设备采取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4)固废:一般工业固废由回收单位回收,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固废实现“零”排放。 |
0510-85211757,xinwuhuanbao@163.com |
公开时间:2024年9月14日~2024年9月2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