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12日市数据局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表、书的情况(新吴区)
发布时间:2024-09-12 09:03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大 特大】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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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300吨聚乙烯保鲜膜、100吨聚乙烯保鲜袋搬迁项目 |
无锡市新吴区鸿山街道建鸿路20号(北车间) |
无锡奕奕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
无锡市科泓环境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无锡奕奕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11月03日,企业因发展需要搬迁至新吴区鸿山街道,租用无锡富马克机械有限公司位于无锡市新吴区鸿山街道建鸿路20号(北车间))925平方米闲置厂房进行生产,新增分卷机等设备,仍从事保鲜膜、保鲜袋的生产活动。搬迁后原设计产能不变,仍为年产300吨聚乙烯保鲜膜、100吨聚乙烯保鲜袋。 |
(1)废水环保措施:本项目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接管市政污水管网,送梅村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中A等级标准。(2)废气:本项目采取有效的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量。本项目熔融挤出、制袋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其修改单)表5、表9中的相关标准。本项目新增排气筒1根。(3)固废环保措施: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固体废物零排放。危险废物应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4)噪声环保措施分析: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排放标准。 |
0510-85211757,xinwuhuanbao@163.com |
公开时间:2024年9月12日~2024年9月1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