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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11日市数据局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表、书的情况(新吴区)

发布时间:2024-09-11 10:47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特大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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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英之杰微电子有限公司年产电子元件30万片搬迁项目

无锡市新吴区乐星路16号

无锡英之杰微电子有限公司

南京博环环保有限公司

考虑实际建设过程中,车间面积较小,为了后期正常运营,企业拟将年产电子元件30万片项目整体搬迁至无锡市新吴区乐星路16号,租赁中国航空工业集团雷华电子技术研究所已建厂房进行生产。

1、废气:本项目无废气产生。 2、废水:本项目生产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满足《半导体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47-2020)表1间接排放限值要求,与经化粪池预处理的生活污水、纯水制备废水、循环冷却水一起接管新城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磨片机、划片机、挑粒机、空压机等,单台设备噪声级为70-80dB(A),考虑厂房隔声、基座减振、距离衰减后,经预测,各厂界噪声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4、固废:本项目不合格品、废贴膜、废玻璃边角料、废渣、废石英砂、废活性炭、废RO膜、污泥、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工业固废由企业回收外售,废离子交换树脂、废分子筛、废UV灯管、空压机含油废液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固体废物均能得到有效的利用和处置。

0510-85211757,xinwuhuanbao@163.com

公开时间:2024年9月11~2024年9月1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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