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10日市数据局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情况(梁溪区)
发布时间:2024-09-10 09:42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大 特大】
2024年9月10日市行政审批局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情况(梁溪区)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反馈意见的 联系方式 |
1 |
无锡明慈心血管病医院有限公司改造项目 |
无锡市中南路599号 |
无锡明慈心血管病医院有限公司 |
无锡柯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为扩建项目,该项目不新增租赁面积,拟投资2000万元对现有医院大楼进行改造并增加床位(含牙椅)219张,取消住宿客房、养生保健公寓、会议厅业务,增加消化病门诊、肾内门诊、老年病科门诊、呼吸科门诊、神经内科门诊、胸外科门诊、眼科门诊、肺结节门诊、超声门诊、口腔科、胸痛中心、检验科。项目建成后全院设有床位360张、牙椅9张,最大日门诊接待人数600人,最大日健康体检客户500人。 |
本项目建成后各项污染物均可得到有效处置,可达标排放,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1)废气 污水处理站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无组织排放,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标准。
(2)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医疗废水接入院内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接管进入无锡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芦村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废水接管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预处理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
(3)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化学性废物、药物性废物、水处理污泥、渣渣、废活性炭为危险废物,委托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本项目实施后所有固体废物经上述处理处置后对环境无影响。
(4)噪声 本项目的噪声设备经合理布局,采取合理的降噪措施后,沿中南路一侧35米范围内执行《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4类区标准要求,其余区域执行《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类区标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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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4年9月10日~2024年9月1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