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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6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情况(江阴市)

发布时间:2024-09-06 10:08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特大

 

202496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情况(江阴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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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关于江阴市凯之杰保温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复合保温材料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锡数环许〔2024〕1011号

1011凯之杰.doc

2024.9.6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10-86415082

电子邮箱:jyhbc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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