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2日-2024年9月6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情况(滨湖区)
发布时间:2024-09-06 15:03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大 特大】
2024年9月2日-2024年9月6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情况(滨湖区)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全文) |
发文时间 |
1 |
关于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高集成度L-PAMiD5G射频模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2024/9/5 |
|
2 |
关于无锡铁泰纺织机械配件有限公司年产550万只钢令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2024/9/5 |
|
3 |
关于无锡荣增发机械加工有限公司平衡缸加工、制造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2024/9/5 |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10-81178959
电子邮箱:wxkaifake@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