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推广运用信用承诺替代投标保证金
发布时间:2023-10-08 14:12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大 特大】
- 信息索引号
- 014007836/2023-00132
- 发文日期
- 2023-10-08
- 公开日期
- 2023-10-08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行政审批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主题
- 综合政务--其他
- 体裁
- 其他
- 关键词
- 行政,措施,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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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概述
- 我市推广运用信用承诺替代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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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启用以来,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已有46家次投标人通过递交承诺书的方式代替投标保证金,累计减少852万元保证金占用。
一是提高了交易效率。采用信用承诺书代替投标保证金,省去了企业投标前交纳保证金、办理保函(保单)以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退保证金的业务环节,简化了交易流程,提高了交易效率。二是降低了交易成本。明确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一旦提交,与投标保证金同等效力,有利于规范交易秩序,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切实减轻经营主体尤其是中小微企业的交易成本。以新吴区“梅村街道惠更上浜提质增效工程水利施工项目”为例,14家参与投标的单位中共有12家成功选用信用承诺书代替投标保证金,为企业节约资金占用72万元。三是促进了守信激励。通过规定采用信用承诺书代替投标保证金的信用条件,强化企业守信意识,鼓励企业保持良好的信用以提高市场竞争力,有利于营造诚实守信的招投标市场环境,促进全市公共资源 交易市场平稳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