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归集2023年度开放数据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11 15:00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大 特大】
- 信息索引号
- MB1959133/2023-00008
- 发文日期
- 2023-09-01
- 公开日期
- 2023-09-11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大数据管理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公务员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内部审核后公开
- 主题
- 综合政务--其他
- 体裁
- 通知
- 关键词
- 指标,开放,开发
- 内容概述
- 为深化本市公共数据开放工作,现开展2023年度开放数据集归集工作
显示全部表格信息
各市(县)区大数据管理职能部门,市各有关单位:
为深化本市公共数据开放工作,现开展2023年度开放数据集归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归集平台
全市采用统一的公共数据开放平台归集开放数据。
平台地址(政务外网):http://2.21.133.65/ocweb
用户名、密码同无锡市公共数据资源共享门户。
二、归集内容
1、本部门可向社会无条件开放或有条件开放的公共数据集,更新数据集指标详见附件1。
2、本部门向社会开放的公共数据资源清单,并在清单内填写数据集名称、数据集描述、开放属性、更新频率、来源部门等内容(见附件4)。
三、归集方式
1、已汇入城市大数据中心的数据。由各部门与开放平台技术人员确认后直接推送至公共数据开放平台。
2、采用数据库对接且尚未汇入城市大数据中心的数据。由各部门与开放平台技术人员技术对接和确认,汇至城市大数据中心后推送至公共数据开放平台。
3、表格及文档数据。由各部门直接上传至公共数据开放平台(具体操作详见附件2)。
四、相关要求
1、加快数据对接。涉及数据库对接的开放数据,经双方技术对接后,于9月8日前汇入城市大数据中心。涉及表格文档数据上传的,于9月15日前在公共数据开放平台完成上传归集。
2、做好对外沟通。各部门(单位)应在开放平台提供部门(单位)联系方式(包括联系电话和邮箱),接受社会开发利用主体的咨询、需求沟通、开放建议等内容(见附件3)。
3、加大开放力度。各部门(单位)要提升数据开放意识,尤其是国家及相关政策要求推进的开放领域,包括企业登记和监管、卫生、教育、交通、气象、社会保障、社会救助、民生服务等关键数据集开放。
市各部门和各市(县)区大数据管理职能部门,请于9月5日前通过邮箱报送开放数据集归集工作的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信息(见附件3)。
联系人: 蒋子海 81828322;81828324(传真)
技术支持:朱明 17501480040;wx_dzzw@163.com
无锡市大数据管理局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