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无锡市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重点领域应用试点项目阶段性评估的通知
时间:2021-05-19 10:12 浏览次数: 来源: 无锡市大数据管理局 字号:[ 大 中 小 ]
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根据《江苏省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试点实施方案》(苏政办函〔2020〕117号)要求,为有序推进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按照江苏省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重点领域应用试点项目整体推进安排,拟对无锡市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重点领域应用试点项目开展阶段性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评估目的
掌握无锡市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重点领域试点项目计划执行进展情况,加强计划的管理,促进计划严格实施;梳理并推广一批有应用价值的试点成果;总结实施经验,提升计划管理水平。评估对象为无锡市车联网(C-V2X)城市级应用项目、无锡市市场监管大数据中心建设及应用项目。
二、检查评估内容
(一)项目承担单位的管理情况。各项目承担单位为实施试点工作所设立的规章制度、管理措施、资金配套、激励措施等。
(二)试点项目的实施情况。各试点项目的实施进展、面临问题及解决办法、成果产出和业务支撑情况,各单位对预期目标的预估情况。
(三)管理经验和典型成果。各试点项目的管理经验及具有一定影响力和经济社会效益的成果,以及在全省、全国经验复制的计划。
三、评估工作安排
(一)各项目承担单位对照《无锡市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重点领域应用试点项目评价方案(试行)》(附件1),认真梳理列入试点的项目管理情况、经验及典型成果、存在不足和改进举措,填写自评表(见附件2),并形成试点项目阶段性总结报告。相关材料加盖公章后于3月23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如有相关证明材料请一并发送。
(二)市大数据管理局将于3月底会同市委网信办开展现场检查评估工作,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三)相关评估结果纳入数据资源考核激励,对省级评估优秀的试点项目,优先纳入数字经济和智慧城市扶持资金申报。
联系人:蒋子海;电话:81824969;电子邮箱:wxbigdata_sd@163.com
附件:1.无锡市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重点领域应用试点项目评价方案(试行)
2.无锡市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重点领域应用试点项目自评表
3.江苏省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重点领域应用试点项目评价方案(草稿)
中共无锡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无锡市大数据管理局
2021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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